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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畜牧业发展补贴项目的公告
作者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来源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5-31
各家畜规模养殖场(户)、养殖专业合作社、专业化青贮饲料收贮企业:
为加快推进勐海县畜牧业的健康、高效发展,提高全县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肉牛、生猪良种体系建设及饲草料加工产业发展。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畜牧业有关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牧发〔2023〕23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发〔2023〕240号)文件要求,现将畜牧业发展补贴项目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目标
粮改饲补贴项目。项目主要完成工作:1.完成2024年菌草收储(使用)补助1.54万吨;2.2024年勐海县种植青贮全株玉米面积0.4万亩,收贮全株玉米1万吨的任务。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总投资99万元,主要用于粮改饲的补贴。
三、申报对象范围:勐海县范围内的家畜规模养殖场(户)、养殖专业合作社、专业化饲草料加工收贮企业
四、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24年6月-2024年12月15日。
五、申报条件
1.菌草收储(使用):凡在勐海县范围内种植菌草8亩及以上的企业、农户,均可申请;
2.全株玉米青贮:凡在勐海县范围内的肉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场、户)、专业化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家庭农场、加工厂),年生产加工500吨以上的均可申请;
3.申报时间:自项目公告起,到2023年6月15日止。
六、项目建设地点:勐海县全县范围内
七、项目主管部门: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八、项目实施单位: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家畜规模养殖场(户)、养殖专业合作社、专业化青贮饲料加工收贮企业,积极自主申报项目,以书面方式申请(填报附件1:勐海县2024年粮改饲补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交到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办公室,然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实施主体。项目申报监督电话:0691-5122194,咨询电话:0691-512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