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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宗局开展“11.28”专题案例教育活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6-11

勐海县民宗局开展“11.28”专题案例教育活动

 

58上午,根据中共勐海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11.28专题案例教育文件的通知》(海学办〔20099号)文件要求,我局党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11.28专案警示教育活动。

此次教育活动以“11.28专案(云南铜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邹韶禄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重点,结合发生在身边的一些事例,就如何着力转变观念,提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认识,如何建设务实型、实干型党员干部队伍等专题进行了讨论。

通过对“11.28”专案深入学习讨论后,全体党员清楚地看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执纪执法机关严惩腐败的决心和能力,认为邹韶禄等人是因为长期放松学习改造,背弃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权力观、利益观严重扭曲,私欲膨胀,以权谋私,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完全咎由自取。清楚地认识到不管你是谁或曾经有过多大贡献,只要你违纪违法就一定会落入法网,一定会被绳之以法。

大家得到这样的启示和教训:一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自身的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否则,一旦丧失党性、忘记宗旨、放松要求,就会滑进腐败的深渊;二是要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三是要严格自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多谋事、多干事、多成事;五是要警钟长鸣,常存进取之志,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让自己风清气正,经得起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