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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10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勐海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州创建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抓住面向西南开发重要桥头堡建设的战略机遇,围绕八项重点工程,突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巩固发展了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我县共创建了4个示范乡镇、16个民族团结示范村、14个民族特色村、2个民族团结示范社区,通过省级补助、县级整合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实施了项目工程,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深入开展七进示范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寺庙、军营),共开展了15家示范单位,其中,打洛边防检查站、打洛勐景来村、陈升茶业有限公司创建活动特点、亮点突出,在示范引领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726日,国家民委到勐海县检查验收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考核验收组对勐海县打洛边防检查站、打洛镇勐景来村、曼芽村布朗族民族文化传习所、勐海陈升茶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查阅了档案资料。勐海县创建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州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民族工作。

1.努力做好少数民族服务工作。我局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和公安部2号令,201611日起施行)规定,严格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办事,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对符合更改条件的给予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年内,办理民族成份更改2人。

2.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今年,我县组织举办了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并拿出100万元节庆经费,在打洛镇曼等村开展了嘎汤帕节节庆活动,在勐满镇开展了拉祜扩节节庆活动,在县城城区及各乡镇开展了泼水节节庆活动,在布朗山乡开展了桑康节庆活动。通过弘扬民族文化,增进各民族间的了解、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发展。

3.积极做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工作。 我县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涉及8个乡镇,28个村委会。2015,涉及247个村民小组的农房保险户16862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73307人;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补助人数111人(高中)2016完成支付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资金112.939万元:其中涉及247个村民小组的农房保险户17731资金35.462万元;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76931,资金76.931万元20152016年学年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补助56(其中高中38人,大专和本科18人) 通过与县教育局、各乡镇、人寿财险勐海支公司积极对接和落实,此项工作已完成。

4.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

我局结合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全县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等项目,大力扶持全县少数民族发展。

一是兴边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4个边境乡镇的实际,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云政办发﹝201557号),认真开展兴边富民工程项目。

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房建设。我局按照确定的沿边行政村组织实施项目,对未列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房建设户均补助1万元。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沿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00户,补助资金6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工400户。

边境一线兴边富民片区综合示范项目建设。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边境一线兴边富民片区综合示范项目资金1020万元,项目涉及4个边境乡镇,实施内容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房建设300万元、特色优势农产品种植95万元、畜禽产品养殖105万元、高稳产农田地建设105万元、村内道路硬化250万元、村级活组织动场所建设5万元、村民综合活动室45万元、垃圾池及排污管(沟)建设95万元、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万元。目前各个项目点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即将实施,力争年底前完工。

产业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资金80万元。项目涉及布朗山乡章家三队、四队,西定乡西满小组、曼燕坎小组,每个点补助20万元。

二是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

根据《西双版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5525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西民字﹝201632号文件精神,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的民族团结特色村2个,民族团结示范村5个、民族团结示范社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个,项目资金1180万元。

民族团结特色村2个,项目资金200万元。分别为:打洛镇曼轰村委会曼达村民族特色村、西定乡曼皮村委会曼皮老寨民族特色村,每个特色村补助100万元。项目已开始实施,力争年底前完工。

民族团结示范村5个,项目资金500万元。分别为:打洛镇曼山村委会曼丙中寨民族团结示范村、布朗山乡勐昂村委会勐昂村民族团结示范村、西定乡曼迈村委会曼迈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勐遮镇曼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打洛镇打洛村委会曼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每个示范村补助100万。除打洛镇打洛村委会曼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已完成前期工作外,其余项目已开始实施,力争年底前完工。

民族团结示范社区1个:佛双社区,项目资金80万元。项目已开始实施,力争年底前完工。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个,项目资金400万元。分别为:勐混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勐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补助200万元。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实施。

三是特殊困难资金和团结保障资金。

2016年,上级下达特殊困难资金和团结保障资金70万元。

特殊困难资金60万元。分别实施:勐宋乡曼吕村委会贺南上寨、贺南下寨,每个小组补助30万元。

团结保障资金10万元。我局已委托布朗山乡实施。

5.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2016年,勐海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共3项,分别是:哈尼/阿卡口碑文化收集整理项目、西定乡章朗村委会千年古寺修缮保护项目、傣族传统章哈演唱传习所,每个项目省级补助7万元。目前,哈尼/阿卡口碑文化收集整理项目、傣族传统章哈演唱传习所项目正在实施、西定乡章朗村委会千年古寺修缮保护项目已经实施完成。

6.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20169月是全州第十七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做好宣传月期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围绕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繁荣发展共享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宣传月期间,全县共发放《勐海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读本》、《勐海县速学少数民族语言手册》、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禁毒防艾知识等各类宣传材料22000余份。

(三)宗教工作。

1.和谐寺观教堂创建。2016年,上级安排我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经费28万元,宗教工作经费10万元。我局积极在全县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2016年,申报勐海镇曼赛回清真寺为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申报勐海镇曼峦回清真寺、勐遮镇曼楷龙佛寺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

2.“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一是我县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开展宗教工作调研、召开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二是按照依法治县和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月,将法律进佛寺活动作为上半年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主体作用,指导县佛教协会开展宗教活动开展法制宣讲活动151次,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中开展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3.第六届解夏安居节活动。为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弘扬传统文化,1018日上午,县佛教协会组织开展解夏安居节托钵活动。活动有188位僧侣参加,采取群众自愿捐款的原则,托钵活动所得的捐款将用于佛教协会的工作开展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修缮。

(四)脱贫攻坚工作。

我局帮扶的村民小组是勐往乡南果河村小二组,现有农户14户,人口52人,劳动力34人,均为拉祜族。小二组耕地面积91亩,人均耕地6.5亩,林地368亩。村民经济收入以种植粮、玉米、香蕉等为主,农民人均纯收入2000元左右。我局采取干部一帮一的方式对14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7名干部分批次深入到贫困户家中开展了结对帮扶工作,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帮助他们分贫困原因,科学制定帮扶措施。

一是联系布朗山乡小耳朵猪养殖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农户的形式,补助每户4头猪仔,每头500元,帮扶14户贫困户共养殖56头小耳朵猪,合作社对村民进行养殖技术指导,并保底回收商品猪。通过养殖扶持,调动了困难群众生产积极性。二是节日期间内送去油、米、被子等慰问品,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爱心包裹活动。积极争取打洛边防检查站的支持,将爱心包裹送到小二组困难群众手中。爱心包裹共包含衣物200余件、鞋子50余双、文具80余件。通过捐赠爱心包裹,将全国各地的爱心送到了困难群众手中四是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918 日,县民宗局、县佛教协会到小二组开展扶贫攻坚,宗教界在行动慈善献爱心活动。县佛教协会向小二组村民捐助了7000元善款,并给14户贫困户每户带去了1桶油和1袋米。

通过帮扶措施,现勐往乡南果河村小二组村民人均收入为3100元左右。

(三)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民宗工作整体格局之中,同民族宗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除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工作目标任务外,还专门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责任股室之间签订了《勐海县民宗局领导干部2016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和具体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党支部书记整体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党员干部参与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了实处。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遇事始终班子间研究决定;不任人唯亲,按制度管事,公道正派做事。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期开展了对照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分析,对实施效果不好或不完善的及时进行了改进,确保各项机制健全到位。五是在经费支出方面,严格预算开支,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在经费审查过程中,严控支出标准和支出范围,确保预算开支符合上级要求。六是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按标准提供住宿、交通服务,认真落实严控公务用车、严控办公经费等节约措施。我局干部职工近年来未出现违纪违法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

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是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一项经常的长期的工作任务。在这方面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还不够深入,存在一些宣传死角,一些干部群众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知之甚少,民族意识和宗教管理意识还没有建立起来,这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二)吃透政策、了解实情调查研究不够。

民族宗教工作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对下了解实情,对上掌握政策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提和依据。我们看到,调查研究工作我们还做的很不够,对县情民意掌握得不全面不深入,对政策了解得不具体不深刻,直接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争取和落实各级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明显感受到在这些方面我们的差距。

(三)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不够。

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部门如何把握新特点,适应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我们还存在很多差距。我们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满足于一般性的日常事务,工作缺乏进取和创新,特别是在如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宗教意识、推进民族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缺乏新思路新举措,活力不足。

(四)解决基层干部群众迫切希望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

作为民族自治地区的民族工作部门,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民族工作部门寄予厚望。但我们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手段和能力非常有限,这其中既有大政策制约的问题,又有我们做争取工作的力度问题。

(五)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措施强度不够。

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成份的鉴定和管理还不够科学规范;各级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制度尚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和创新服务与管理,不断打造工作特色、亮点,持续巩固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是加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9月份全州第十八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二是推进少数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继续开展好各项民族文化活动。

(二)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

一是继续争取国家、省、州的支持,实施好少数民族经济项目,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增收;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好2017年度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三)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及宗教教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三是继续挖掘宗教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加强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宗教场所安全工作排查。

(四)切实推进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认识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民族工作方面的新经验,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间的关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全县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防范,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全面查找,完善防控。把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清真食品检查、民族成分变更等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融入到廉政风险点的内容中,对在履职、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认真部署加以防范,强化人人有责的意识,规范和增强全局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三是突出教育,防范管理。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典型示范、廉政文化建设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自觉性。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预警、强化问责从严责任追究、完善监督防范体系,建立起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