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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21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勐海县民族宗教局主要职责分为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民族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课题的综合研究;指导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依法协调各民族间关系,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任用等工作,参与制定民族经济发展规划。宗教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查研究我县宗教现状,了解境外宗教情况,掌握动态,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2013年主要工作:(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做好群众工作。

1.积极开展驻村包村工作。我局挂钩联系勐往乡南果河村委会,在开展驻村包村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南果河村实际,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致力于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高村民综合素质、增加当地农民收入,真帮实扶,务求实效。为了详细掌握南果河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们的实际需求,我局干部职工深入到田间地头,实地查看沟、渠、路、桥、涵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深入农户走访群众,同群众面对面地座谈,详细了解村里的经济发展情况、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村党总支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局帮助村委会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及有关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并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集体讨论加深理解,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认真开展千名干部大走访活动723日至28日,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勐往乡南果河村委会开展了大走访活动。此次大走访共访谈1个党总支部,5个村民小组,50户农户,召开群众大会5次,共收集到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249条。走访期间,我局安排一定资金帮助解决了村委会饮水困难和办公楼顶漏雨的问题,并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将南果河村五组作为兴边富民示范村已向上申报。

3.认真做好春节慰问工作26日,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勐往乡南果河村委会开展了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此次共走访12户直接联系户;慰问困难户及老党员10户,发放慰问金2000元。

(二)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1.在民族经济方面一是做好2011年度1325万元的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后续工作,整理好档案材料,县级审计已通过,并已验收,待迎接州级验收。二是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度1230万元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项目、兴边富民项目和三年1000万元勐海县国家级兴边富民特色产业发展紫山药种植项目(今年实施400万元)。三是积极申报2013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和“3121”示范项目。

2.在开展宣传培训方面1)认真开展全州第十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9月,我县开展了第十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是在县内及各乡镇主要街道、路口悬挂用傣、汉两种文字书写的有关民族团结进步的标语横幅,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二是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上街宣传活动。三是召开勐海县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活动表彰大会,表彰了在开展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16个,先进个人60名。(2)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一是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会同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县委党校,按照年度制定的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助理员以及村组干部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学习培训。今年第三季度,县民宗局选派宗教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到县委党校授课4次。二是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按照《勐海县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今年6月,组织各乡镇宗教助理员、县佛教协会理事、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信教群众,深入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宗教政策,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

3.在民族成份更改方面在民族族别更改工作上,我局按照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国家民委、国家公安部的文件规定,严格把关,按照政策规定办事,符合更改条件的给予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为群众办理了更改民族族别手续18人。

4.在少数民族文化活动方面。一是组织举办了一年一度的“嘎汤帕”节、“拉祜扩”节、“泼水”节及其他民族节日,努力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间的了解、交流与合作;二是对佛寺壁画、制陶、民间手工造纸、少数民族文学、布朗弹唱、手工艺品竹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实施了勐混镇曼吕手工造纸、勐遮镇佛寺传统壁画项目已实施完成,待州级验收。

(三)加强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1.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场所的管理,开展平安建设工作针对全县民族众多,边境线长,佛教僧侣人才缺乏,内部管理松散,宗教管理工作困难的实际情况通过对教职人员的培训,组织专题调研,对信教人员统计造册,对教职人员建档立卡等进一步加强管理。今年的1021日,为弘扬传统文化,体现爱国爱教精神,抵御外来宗教渗透,促进边境稳定、社会和谐,我县开展了第三届解夏安居节托钵活动。当天有300位僧侣参加活动,信教群众达3万多人活动采取群众自愿捐款的原则,托钵活动所得的捐款将用于佛教协会的工作开展和县内部分宗教场所的修缮。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排查工作,并就如何做好基督教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变化情况等做好跟踪管理;三是督促并帮助他们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4.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为使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目标更细化,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11个乡(镇)及农场分别签订了《勐海县2013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勐海县2013年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各乡(镇)和农场也与所辖村委会及分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党风廉政工作方面。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民宗工作整体格局之中,同民宗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除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工作目标任务外,还专门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责任股室之间签订了《勐海县民宗局领导干部2013年“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和具体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党支部书记整体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党员干部参与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了实处。三是329日,我局召开了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及反腐倡廉会议精神,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出发,就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查摆,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进行了认真的自我剖析,同时还就班子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全部为财政供养;在编车辆1辆。退休人员10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决算总收入31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9.12万元,占总收入的87.55%。其他收入39.7万元,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35.7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4万元,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10.07%

部门决算总支出3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7万元,占总支出的31.62%;项目支出228.53万元,占总支出的68.38%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67万元,比2012年增18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资及人员变动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01.05万元,占基本支出95.6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4.37%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3年的项目支出228.53万元,比2012减少122.98万元,减少29.84%。项目经费一是用于全县节庆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二是用于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用于挖掘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四是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和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五是开展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四、公共预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3.52%。比2012年增19.9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全县民族节日活动经费统一拨入民族宗教事务局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9.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万元,公务接待费54.85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51.6万元,增加的原因: 实行报账制,全县节庆活动经费及傣族学会、佛教协会工作经费全部在县民宗局核销,节庆经费主要用于节日接待及开展节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11个乡镇及文体局、佛教协会节日接待费用47.9万元,民宗局接待费用6.95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车运行维护费

2013年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年末实有车辆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4.24万元,比2012年决算增加1.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民族纠纷调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接待285批次(含11个乡镇及文体局节日接待),2964人,公务接待费开支54.85万元,比2012年增加51.6万元,主要用于11个乡镇及文体局,民宗局泼水节、嘎汤帕节、拉祜扩节、桑康节等民族节日接待费用及开展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民族纠纷调处、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工作、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县工作接待费用。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