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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5 县级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2023-10-24 关于《2022年勐海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整改落实 情况的报告
- 2023-10-24 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1号建议的答复
- 2023-10-24 关于政协勐海县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49号提案的答复
- 2023-10-24 关于政协勐海县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3号 提案的答复
- 2023-10-24 关于政协勐海县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11号提案的答复
- 2023-06-20 关于加强对“道中华”微信公众号 关注使用的通知
- 2022-12-20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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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23
我是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岩光。我谨代表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1、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应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首问人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要及时办理;超出职责范围的,介绍引导其向领导请示和协助办理。
2、实行服务承诺制:热情服务,文明办公,勤政廉政,依法行政。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对象来我单位咨询或寻求帮助时,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
4、实行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便民的原则,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行政事项。 对符合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提出初审意见,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上报。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答复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信访件一个月内办结,疑难案件在三个月内办结。
5、实行干部失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实行超时默许制:对资料齐备、手续齐全的承诺服务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超过承诺时限即视为默认批准。超时默认后,超时相关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有关承诺事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