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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宗局“三公”经费预决算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31

我单位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对口单位的工作检查指导,扶贫挂钩点工作开展的公务用餐和住宿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修理费燃油费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及洗车费等。

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2万元。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以及省财政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使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形成的上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包括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数、年中财政追加预算安排支出数、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安排支出数。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一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