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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用东北油豆安全风险警示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转载https://www.ynmh.gov.cn/57.news.detail.dhtml?news_id=33545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06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食用东北油豆安全风险警示》印发你们,请立即发布,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加工食用,确保饮食安全。
附件:1.食用东北油豆安全风险警示
2.东北油豆相关科普知识
勐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冰,18183777101)
(文件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食用东北油豆安全风险警示
近日,我省多地陆续发生多起因加工不当东北油豆,导致多人中毒的食物中毒事件,给消费者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以下安全风险警示。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自办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东北油豆,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东北油豆采购关,建立和掌握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彻底煮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三、广大群众要谨慎购买、加工、食用东北油豆,家庭在加工煮食时,要煮熟煮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严禁凉拌食用。须按照“一摘二洗三浸四煮五烹调”的程序进行,烹调前应摘除豆筋,洗净后用开水适当浸泡,再至水烧煮,待豆角豆棍由支挺变为蔫弱,颜色由鲜绿变为暗绿,无豆腥味,再进行炒、煎、炸、炖等。
四、各乡镇要积极向当地人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加工食用东北油豆常识,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五、如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晕、头痛、四肢麻木、胸闷、心慌、出冷汗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就诊。
附件2
东北油豆相关科普知识
东北油豆是我国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为主)特有的一种优质菜豆品种,俗称东北面豆、扁豆,其外观呈绿色,果实饱满,豆粒为椭圆形。含有较高的蛋白质,含量可达到其干质量的20%以上。它的氨基酸组成及比例也比较合理,含有人体必须的18种氨基酸,其中必需氨基酸,特别是赖氨酸含量较高。此外,东北油豆还富含膳食纤维、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从口感与营养两方面讲,东北油豆都是优质的菜豆。
东北油豆与常见扁豆不同,其外皮脆嫩,部分豆体有红色线纹,含水分较多,容易煮熟,但豆粒却较大,不容易煮透。所以在烹调时,虽然表面看扁豆已经烧熟,但有时豆粒可能没有熟透,毒素未能完全破坏,从而导致食物中毒,特别在大锅炒菜时,由于受热不均,更容易出现半生不熟的情况,从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东北油豆中含有有毒成分红细胞凝集素,彻底加热可破坏该种毒素,烹调时加热不彻底会导致毒素留存。此外东北油豆中还含有亚硝酸盐和胰蛋白酶,可刺激人体的肠胃,使人食物中毒,出现胃肠炎症状。其中毒潜伏期多为30分钟至5小时,发病初期多感胃部不适,继而以恶心、呕吐、腹痛为主,部分病人可有头晕、头痛、四肢麻木等症状,体温一般正常,病程为数小时或1—2天,恢复快,愈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