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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往乡政府民政办结婚登记办证程序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勐往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15
勐往乡政府民政办结婚登记办证程序
一、证件及证明
1.双方携带,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正规像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乡卫生院婚检证明、乡计划生育服务所婚前培训证明、再婚的持离婚证,丧偶的持丧偶证明或户口证明。
2.无户口簿或无身份证的,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二、证明的办理方式
1.婚检证明:请双方到乡卫生院抽血化验及婚前检查。
2.乡计划生育服务所婚前培训证明:请双方每月10号、20号(除节假日),到乡计划生育服务所进行婚前培训。
三、办理结婚登记时间及条件
1.每月10号、20号(除节假日)。
2.男必须年满22周岁、女必须年满20周岁。
四、收费标准
1. 每对结婚证收工本费9元,若在本单位复印加收2元。
五、办理结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非双方自愿的。
2.男不满22周岁,女不满20周岁。
3.双方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男(女)方已有配偶。
5.双方当事人的户籍均不在本地。
六、办理结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登记,待条件完备后再登
记
1.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缺男(女)方户口簿。
3.缺男(女)方身份证。
4.照片不合格。
5.男(女)方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
6.常住户口迁出后未重新落户的。
7.男(女)方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内容与声明不一致。
8.男(女)方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不一致(户口簿
上当事人姓名的文字必须与身份证的完全相同。)
乡民政办电话:0691-5626304 岩温香
乡计划生育服务所电话:0691-5626770 杨金福
勐往乡人民政府民政办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