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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 :佚名 来源 :转发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05

近日,西双版纳州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公布了《西双版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为做好《清单》公布后的县级清单编制、制定办事指南、规范实施行政许可等工作,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布清单以及实行清单管理的背景和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2022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在414日全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视频培训会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提出了清单管理的总体任务和时间安排,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培训,全州各行政许可涉及部门参训。

从管理型政府迈向服务型政府,体现了政府权力运行的整体思维,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态升级,亦是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科学调适;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一步,是加强和创新精准化、精细化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能够直接改变以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不统一、各类目录清单管理“各自为政”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二、公布清单以及实行清单管理的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

三、梳理编制清单的过程

在全省清单的基础上,州级审改牵头机构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清单梳理编制规范和口径,梳理编制《西双版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初稿,通过“逐项核对、统一征求、单独核实、及时沟通”的方式,对43个部门、3个县市开展了两轮书面集中征求意见,对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2个部门开展了一轮书面单独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通知》和《清单》。

四、涉及范围

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合作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五、关键概念诠释

行政许可的认定:一是事前同意。二是设定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三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而为。四是申请人通过批准获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

六、西双版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本情况

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在云南省679行政许可事项西双版纳州承接367(包含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在西双版纳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3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范围涉及26直部门、11个中央驻滇在西双版纳州分支机构(均不重复统计挂牌机构);西双版纳州未承接312(其中仅省级实施306项,西双版纳州不具备承接条件6项)

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要求

(一)明确2个工作目标:一是2022年底前与全省同步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州、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对清单内事项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审批,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明确10项工作任务:一是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作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基础,从分级编制公布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3个重点提出相应工作任务。二是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角度,提出完善事项实施规范依照清单实施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4项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从解决“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的角度,提出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3项工作任务。

(三)明确3项重点保障措施:《通知》从组织领导、系统衔接、监督问责3个方面,明确提出“3个加强”,确保西双版纳州高质量推行清单管理工作,在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

八、主要特点(新旧政策差异)

《通知》为新出台政策,主要按照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在国家、省级文件“规定动作”的框架下,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进行细微调整。

《清单》主要按照“层层向下覆盖”的体例和事项范围要求,在省级清单的框架下,剔除权限仅在省级的事项(306项)、明确不具备承接条件的事项(6项),编列州、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时,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对涉及地方海事、航务管理、烟草、消防救援等部分事项,在合法实施范围内调整实施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