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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
作者 :佚名 来源 :转发https://www.xsbn.gov.cn/182.news.detail.dhtml?news_id=2842729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23
解读《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的理解《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以下简称《12条措施》),现就《12条措施》的解读作如下说明:
一、背景依据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2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稳定合理预期,根据九届州委常委会第12次(扩大)会议要求,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精神和我州发展实际,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双版纳州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
二、任务目标
紧盯全年目标任务,针对当前经济增长和财政收支特别是投资、消费、进出口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一、二、三产业,通过项目包装、申报,撬动向上申请资金、项目推进、专债发行及支付,提出一系列纾困、培优政策举措,重点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拉动投资、扩大消费,刺激经济快速回暖,为完成好全年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12条措施》围绕支持项目落地开工快投快建、支持企业稳产扩产做大做强、支持重点领域加快补短提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四项重点工作,提出支持签约项目加快落地、支持项目快投快建、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全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支持工业企业扩大产能、支持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建筑业加快扩能升级、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解难、支持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服务等12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四、涉及范围
州级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在关键环节给予奖补。
(一) 围绕支持项目落地开工快投快建提出4条措施
州级财政安排53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签约项目加快落地,支持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快投快建,支持全州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一是支持签约项目加快落地,对引进符合条件的产业类项目以及非财政性直接投资的企业或自然人给予奖励。该奖补细则由州投资促进局牵头制定。二是支持项目快建快投,对年度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新开工及在建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给予奖励。该奖补细则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三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州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州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修订)》使用、指导和监管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经费。四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对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提出更明确的工作要求。
(二)围绕支持企业稳产扩产做大做强提出3条措施
重点支持农业夯实发展基础、工业企业扩大产能、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一是重点支持农业夯实发展基础,支持橡胶白粉病防治、橡胶“保险+期货”项目落地,对获得一定表彰以及新增的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给予奖励,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兴水润滇”工程。该奖补细则由州农垦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二是支持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对新升规工业企业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在库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等。该奖补细则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三是支持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对首次“达规入库”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在库重点服务企业给予奖励;首次“达限入库”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在库重点批零住餐企业给予奖励;对评定为5A、4A、3A的物流企业给予奖励。该奖补细则由州商务局牵头制定。
(三)围绕支持重点领域加快补短提质提出4条措施
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建筑业扩能升级、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新落户数字经济企业给予落户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投产数字经济企业给予创新补助;对营业收入达到一定额度的数字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对满足一定条件的数字经济项目或企业给予“一企一策”支持。该项奖补细则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二是支持建筑业加快扩能升级。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补。该奖补细则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三是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解难。鼓励文旅企业提质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文旅品牌的文旅企业给予奖励,对年度旅行社综合排名前3的企业给予奖励;减轻文旅企业经营负担,着力推进保证金改革,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文旅企业资源管护费等;促进文旅消费恢复,鼓励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该项奖补细则由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制定。四是支持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创新资源进一步向“四大产业链”有效聚集。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科技特派团,科技人才等给予经费或项目支持。鼓励创建州级做技术中心。该项奖补细则由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
(四)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提出1条措
施
州级财政安排3050万元,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不断强化企业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业主管部门在疫情管控期间的服务质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充分运用好2000万元风险补偿金,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按照省规定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对文旅、康养、加工制造等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给予贴息支持,贷款贴息细则由州人民银行、州银保监局牵头制定;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履行城市亮化工程职责的企业,给予照明用电费一定补贴。该项奖补细则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供电局牵头制定。
五、新旧政策差异
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设置奖补资金总额1亿元,与2021年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设置资金持平。与2021年相比较,共修改保留8项内容,分别是:支持签约项目加快落地、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全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工业企业扩大产能、支持批零住餐提质升级、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建筑业加快扩能升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新增9项内容,分别是:支持项目快投快建、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支持服务业提质升级、支持物流业提质升级、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解难、支持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鼓励类产业项目贴息支持、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六、注意事项
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抓好国家、省、州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牵头单位要逐一细化措施,于3月15日前制定印发各项奖补细则。奖补细则不一致的,以2022年出台的为准。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启动政策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2021年政策实施绩效评价,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2年政策实施绩效评价。各县(市、区),州直各责任单位,每月10日前向州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落实州12条措施情况,并抄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