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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勐往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28
关于印发《勐往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中心(所):
经勐往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勐往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勐往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勐往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勐往乡党委、政府的班子成员、勐往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6个村委会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勐往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新农保日常工作。
二、勐往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承担勐往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传达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督查政策措施的落实,掌握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交流;完成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向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等。
三、工作职责
(一)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二)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一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开会议。例会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农保工作的精神;研究新农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指导我乡新农保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会议由主任召集,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经成员单位同意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印发,同时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编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简报》的工作。
(五)进行新农保相关工作数据统计。根据需要就相关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组织工作督查,召开专门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农保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落实领导小组议定和交办事项。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三)按规定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积极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四)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交流必要的数据资料和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五)遵守保密纪律。
勐往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