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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
作者 :未知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07
(一)政策依据:《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生育的一个子女未成年发生意外死亡,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3、夫妻依法生育过二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14周岁前发生意外死亡,不再生育的;
4、夫妻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5、再婚夫妻再婚前只有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新组合家庭只有这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6、再婚夫妻中一方属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属初婚或者未生育过,再婚后经批准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这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7、无配偶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8、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只有一个子女的其他条件的。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办证;
(三)申报材料:(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试三份,并由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单位审核盖章;(2)《生育服务证》或收养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交验原件,留复印件;(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交原件和近期家庭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各一张。
(四)办理时限:20天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家庭人员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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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父亲信息 |
母亲信息 |
父母双人照片 (单亲的单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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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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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族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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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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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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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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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类别 |
□农村居民■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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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初婚 □再婚 □无配偶 |
■初婚 □再婚□无配偶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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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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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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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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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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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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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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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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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类别 |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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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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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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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措施时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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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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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承诺 |
我夫妇以上申报内容真实,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签名: 年月日 男方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符合独生子女父母条件,自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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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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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会意见 |
男方户籍地村居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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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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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见 |
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意见 |
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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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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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人口计生局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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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证 信息 |
光荣证号 |
父: |
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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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与优待 |
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人自 年 月起到 年 月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 元;男方承担 元、女方承担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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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试三份,由申请人所在乡镇或单位存入个人档案各一份,发证单位存档一份。2、办证所需证明资料:(1)户籍证明: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结婚证明、再婚、单亲家庭的结婚、离婚或丧偶证明;(3)独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生育证)或收养证明;(4)节育证明;(5)半身父母双人照3张、单人照各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