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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往乡民政办离婚证办证程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15
勐往乡民政办离婚证办证程序
一、办理离婚登记所需证件资料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三份)。
5.单人近期半身免冠正规照片2张。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当事人亲自共同到乡政府民政办。
2.双方当事人分别亲自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声明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在婚姻登记员查验正确后当面签名按手印。
3.双方当事人亲自填写三份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离婚协议书,待确定无误后签名按手印。
4.婚姻登记员查验离婚所需的证件资料,并与当事人核对。
5.婚姻登记员签发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
登记
1.非双方自愿。
2.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未达成书面协议。
3.男(女)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4.结婚登记机关不是在本地办理。
5.双方当事人的户籍均不在本地范围内。
四、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登记,待条
件完备后再登记
1.双方当事人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
2.缺男(女)方户口簿的;
3.缺男(女)方身份证的;
4.照片不合格的;
5.男(女)方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的;
6.常住户口迁出后未重新落户的;
7.男(女)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户口簿上当事人姓名的文字必须与身份证的完全相同)。
五、办理离婚证时间
1.星期天至星期四,正常上班时间(除过节)。
六、收费标准
1.每对收工本费9元,若在本单位复印加收2元。
乡民政办电话:0691-5626304 岩温香
勐往乡人民政府民政办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