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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局关于各乡镇上报勐海县2017年退耕还林指标任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5

海林字2017169

 

 

勐海县林业局关于各乡镇上报勐海县2017年退耕还林指标任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发改西部〔2017108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云发改西部〔20171060号)文件,勐海县2017年退耕还林任务指标为10000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任务的要求

1请各乡镇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核实、统计自己辖区内2017年新生造林面积、树种等信息。

2、要求上报地块的地类必须是农地,坡度15度以上。

3、对精准扶贫户申请参加项目的,地块面积不作要求;普通农户申请参加的,地块必须连片50亩以上(同时种植、同类树种、连片50亩以上的,所涉及的农户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多户连报)。

4、各乡镇上报任务时需倾斜精准扶贫户:各乡镇在上报项目地块时必须结合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优先考虑各乡镇的精准扶贫户,需将国家政策性的补助资金倾斜至贫困户。

二、上报任务的时间

请各乡镇重视上报指标任务,务必在2017910日之前完成地块的核实、统计工作,并将各地块面积的确切数据上报至县退耕办。

逾期不上报的乡镇,县退耕办不再保留该乡镇2017年的指标任务,将该乡镇的指标任务调整至其它积极上报的乡镇。(若出现因取消该乡镇指标所引发的农户或精准扶贫户纠纷、上访事件等后果的,各乡镇自行负责。)

以上相关要求各乡镇如有疑问,可自行打电话至县退耕办咨询,联系退耕办电话0691—512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