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林业局及局直属单位职责、电话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勐海县林业局及局直属单位职责、电话
    一、林业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勐海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经批准以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拟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以及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办理国有荒山和集体荒山发展林业恢复生态的使用权承包手续。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逐级上报批准后,分解到全县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和松香产品凭证运输;管理和监督木材、林化产品、林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和监督林区内的野生植物、林副产品的采集收购。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以及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监督管理。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6、组织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调查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珍贵树种资源。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对野生动物资源的驯养繁殖、经营许可的管理。负责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拯救工作。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按程序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林业案件。
    8、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如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桨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实行管理。
    9、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全县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等工作,组织管理林业基本建设。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县农村节柴改灶,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技术。
   12、管理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以及林业职工队伍建设。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股室工作职责
  局机关设有一办两股,即局办公室、造林绿化产业股、资源林政法规股.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档案、信息、督办、保密、保卫、信访、综合统计等工作;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工作的全面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负责本单位内部干部任免、年度考核、职称、教育培训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协调联系及机关股室间工作协调;负责后勤服务、财务工作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组织本单位各种会议和职工理论学习;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工青妇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电话:5126651
 (二)造林绿化产业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绿化造林和林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搞好造林规划、采种育苗、义务植树、森林资源培育等各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县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全县绿化造林的山头地块、种苗供给等具体情况;做好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指导部门造林和城市绿化;抓好造林绿化典型,推广经验;负责为发展林业恢复生态,办理国有荒山和集体荒山使用权的承包手续;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全县营林生产的调度、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掌握造林绿化进度,做好营林绿化统计报表工作;组织营林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工作;做好造林绿化种苗的选育、调配供应工作;做好林木种子的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并指导各类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国有林场、乡村林场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和绿色扶贫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化发展计划,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林苗、森林资源旅游和林业多种经营等进行宏观指导和调控。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   电话:5122555
(三)资源林政法规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动植物资源和林政管理,维护山林权属的稳定,做好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以及木材、林产品流通、经营管理;负责提出本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具体办法;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掌握全县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搞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伐区拨交和验收管理工作;组织和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或初审。依法组织实施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的使用权的转让;稳定山林权属,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指导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和林政稽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木材运输证”和“木材、林产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和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处理林业案件中没收的木材、竹材、薪柴和林产品,以及野生动物和产品的保管、移交工作。
电话:5122556
    三、森林公安分局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林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各种毁林开垦、滥盗滥伐、乱捕滥猎、森林火灾和木材流通渠道的经营等各类违法案件。  电话:5129171
   四、局直属单位工作职责
   现设立局机关、森林公安分局及下属24个事业单位。县属事业单位13个,包括11个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林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野生动物保护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技术推广站、农村能源站、退耕还林办公室、森林病虫害检疫站、竹产业管理站、南糯山木材检查站、海往林区木材检查站、吉良木材检查站。11个乡镇事业单位(林业站),勐海镇林业工作站、勐宋乡林业工作站、勐遮镇林业工作站、勐混镇林业工作站、勐往乡林业工作站、勐阿镇林业工作站、勐满镇林业工作站、打洛镇林业工作站、西定乡林业工作站、布朗山乡林业工作站、格朗和乡林业工作站。
    1、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宣传党和国家制定的林业方针、政策和法规。抓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火源管理、防范措施的制定和森林防火通讯设施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电话:5122499
   2、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规划和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和退耕还林建设单位人员和护林员的考核、培训工作;建立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档案;对企业的管理服务,督促企业各项生产指标的完成;拟订有关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电话:5126650
    3、林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在勐海县林业局领导下进行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配套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林、依法按程序做好全县范围内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  电话:5126045
    4、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负责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制定野生动物资源发展及合理利用的规划;调查统计上报和补偿兑现野生动物损害庄稼、伤害人畜的事件。电话:5129261
    5、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工作职责
    负责对苗圃、种子园、造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的检查验收;协助配合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连清”固定样地的复查;负责森林采伐全额管理方案的编制;负责对毁林开垦、乱捕滥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损失鉴定;协助配合对征占用林地的调查和野生动物保护规划工作;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划工作;协助配合对全县计划烧除规划设计和森林火灾的技术鉴定;负责拟订各类规划设计工作的技术方案。  电话:5126650
    6、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林业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工作的规定、规程等;编制当地林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督促、检查、实施;深入调查研究,组织经验交流;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建立林业科技开发、推广示范和综合试验样板,推动面上生产发展,发挥示范示范的辐射、导向作用;承担上级和当地下达的技术开发、科技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进行项目计划和成果管理;组织科技成果转让、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信息传递等技术服务;组织编写科普读物、组织宣传、普及林业科技知识;组织实施具有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科技含量高、效益显著的项目,逐步形成当地支柱产业。  电话:5128577
    7、农村能源站工作职责
   大力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在山区推广节能改造,推广液化灶、沼气等的普及利用,确实将农村生活用能对薪柴消耗降到最低限度,改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森林。  电话:13578129198
    8、退耕还林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全县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的审批工作;负责当年和历年退耕还林验收、复查和补助粮款兑现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退耕还林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健全完善和管理好退耕还林工作有关档案资料。 电话:13578129193
    9、森林病虫害检疫站工作职责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病虫害防检疫法规,制定措施、制度、规划和实施方案,强化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负责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的病害和虫害的预防和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查了解本县森林病虫害的数量、分布情况,做好预测、预报,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标本室;负责本辖区内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它森林植物,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它林产品的检疫工作;组织对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电话:5129460
   10、竹产业管理站工作职责
   制定全县竹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提出全县竹产业发展指导性意见;负责全县竹产业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竹产业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竹子种植的检查、监督、指导、验收等管理工作;监督竹产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竹子生产与加工、竹浆造纸以及竹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管理;直到、协调企业竹子原料林和商品林基地建设。  电话:5129460
   11、南糯山木材检查站、海往林区木材检查站、吉良木材检查站工作职责
   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根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单位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
南糯山木材检查电话:5126045
海往林区木材检查站电话:5170294
吉良木材检查站电话:13578129192
   12、勐海镇林业工作站、勐宋乡林业工作站、勐遮镇林业工作站、勐混镇林业工作站、勐往乡林业工作站、勐阿镇林业工作站、勐满镇林业工作站、打洛镇林业工作站、西定乡林业工作站、布朗山乡林业工作站、格朗和乡林业工作站工作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与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各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并做好木材运输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8)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它收费,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当地各项林业资金;
 (11)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勐海镇林业工作站电话:5128356
勐宋乡林业工作站电话:5631033
勐遮镇林业工作站电话:5422542
勐混镇林业工作站电话:5511011
勐往乡林业工作站电话:5626106
勐阿镇林业工作站电话:5621045
勐满镇林业工作站电话:5431002
打洛镇林业工作站电话:5566120
西定乡林业工作站电话:5427031
格朗和乡林业工作站电话:5642222
布朗山乡林业工作站电话:1357815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