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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7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32400000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工作,落实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强化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5)职能转变。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行政审批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自然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修复股、城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股。
所属单位15个。其中,参公单位12个,分别是:1、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城关所;2、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遮所;3、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混所;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打洛所;5、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阿所;6、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满所;7、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宋所;8、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往所;9、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西定所;10、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布朗山所;11、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格朗和所;12、勐海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勐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勐海县土地整治发展中心;3、勐海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勐海全面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的突破之年。我们要把握大势、服务大局,坚定信心,铆足干劲,砥砺奋进,笃行致远,全力抓好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勐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1.聚力规划支撑,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总规编审报批,9月底前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启动新一轮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论证和修编,确保全覆盖,逐步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二是抓紧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3月底完成2022年33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审批,全面完成85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三是深化城市设计研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并融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四是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将各类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成果数据“上图入库”,及时充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底板。
2.聚力要素保障,全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土地要素保障,高质高效做好用地预审、转用报批和土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全力保障孟连至勐海、勐海至打洛高速、通用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工业和社会民生项目依法依规落地。二是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建立建设用地征收转用报件集中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具体建设项目供地会审制度,局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专班要高效运转,股室之间做到无缝对接、高效衔接;外部,充分发挥县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保障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及时召集和协调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土地要素保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跟踪协调土地报批中涉及的非土地要素要件提供情况,做好调度和通报,确保建设用地高效报批。
3.聚力底线约束,全面加强耕地保护责任落实
一是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乡镇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逐级签订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书,将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图斑,确保104.77万亩耕地保有量和78.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再减少。二是以用途管制为核心,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双平衡”(即“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管好“占”和“出”,做实“划”和“补”,死守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管控,巩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审查。启动新一轮垦造耕地三年(2023-2025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6个2593亩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和4个2063亩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范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强化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耕地不合理流出。三是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耕地卫片监督督察为抓手,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督促落实网格化土地巡查机制,将土地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四是深入开展耕地“非农化”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问题,向全社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发挥“零容忍”震慑作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4.聚力集约节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是采取过硬措施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年务。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基数为842.48亩,按25%下达任务为210.62亩;闲置土地基数为2246.51亩,按30%下达处置任务为673.95亩。二是完善土地市场机制。按照上级要求,上线运行二级市场交易服务系统和云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管平台和云南省建设用地“招商地图”平台,聚焦县域园区存量用地,推动优质项目与土地资源精准匹配。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强政策学习研究,“走出去”考察学习经验和方法,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健全完善公示地价体系,按期更新城镇基准地价,抓紧制订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做好地价动态监测。三是认真落实《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今年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20%以上。
5.聚力管控整治,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矿业权管理,加快完成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加快完成涉及整合重组、改造升级矿山延续、矿区调整等审批工作。深入推进过期矿业权分类处置,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扎实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扎实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清查工作,全面掌握处置情况,持续开展清缴清收。二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专项整治并取得成效。三是全力抓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6.聚力生态保护,全面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一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加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生态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有序处理矿业权、村镇、人工商品林等历史遗留矛盾问题,严格和规范6类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批,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牢牢守住256.9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二是抓好生态保护修复,助力绿美城市和美丽勐海建设。用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督促持证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制度,督促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缴存和“边生产边治理”,分类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三是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5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四是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矿山环境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行为。
7.聚力执法监察,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严格执行乡镇、村、组三级网格巡查机制,加大日常动态巡查力度,落实早发现、早制止防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二是实施土地违法问题整治攻坚行动,按照“月清、季核、年评估”要求,加强卫片填报、核实、审核工作,用好用足“五项机制”,确保对违法占耕比例低于10%问责线,坚决遏制各类新增违法行为。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成果,全面深入排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以“零容忍”态度管住新增问题。三是抓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宣传力度。以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从正反两方面着手,加强《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普及。
8.聚力夯实基础,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一是合理利用后备资源。全面掌握县域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引导全社会科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做好地质勘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矿产资源潜力和地质条件状况,为保障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地质灾害防治等提供坚实基础。二是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清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工作,落实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高质量编制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加快构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机制。三是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政策,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用“地下”换“地上”。贯彻执行《云南省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推广应用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系统,提升土地储备管理水平。继续配合做好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和涉军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四是加强基础测绘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基础测绘工作,加强和完善测绘行业管理,推进“多测合一”和成果汇交,提升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五是扎实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组织开展好2023年常规(季度)监测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组织实施好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任务,全面掌握各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加强与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保持“三调”成果的现势性,为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
9.聚力民生服务,树牢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
一是多措并举严防地质灾害。尽快制定印发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于3月底前报县政府印发。4月初报请县政府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县、乡镇、村组层层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组织开展好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对44个隐患点实施精细化管理。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加强与气象、地震、水利等有关部门会商研判,及时预警预报,做到提前预警,主动及时避让。加强宣传培训,重点对隐患点和重点区域的基层干部、监测员和群众广泛开展灾害识别、预防、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全覆盖发放“两卡”,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识灾、防灾和避灾能力。加强监测员管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管护和运用好12个普适型监测点和2个专业监测点监测预警设备,提高群测群防的技术水平。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科学制定每个隐患点和重点区域的应急预案,对灾害预警、临灾避险、群众安置等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加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组织指挥、有序转移、科学避险和迅速安置的能力。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灾情速报等制度,确保险情灾情信息及时传达和互通共享。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管理。二是加强法治和营商环境建设。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实现“一网通办”目标,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水平。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地勘、测绘等行业安全隐患,推动整改落实,加强风险防范,全力确保安全。抓好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社会舆情稳控。四是做实服务民生工作。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果,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全面推广农村不动产登记核验模式,规范开展农村宅基地及房地一体登记。继续做好“烂尾楼”清理整治,对具备办证条件的项目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结合职能职责抓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市场秩序。五是持续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支持乡村振兴。落实增减挂钩“清零”任务,加快项目实施、验收进度。加快新立项4个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
10.聚力从严管理,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一要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坚持把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领导干部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始终如一对党忠诚,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廉政警示教育,集中剖析近年来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三不腐”。三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活动,深化“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牢固树立“ 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树立“定了就干、马上就办、干就干好”的务实作风,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落地见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名,其中:行政编制 50名(含参公),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32名。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7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6.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1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1.06万元,增长9.9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了单位自有资金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勐海段)建设项目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6.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4.7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61.6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4.71万元(本级财力1,494.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1.89万元,增长9.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74.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656.3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8.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3.53万元,增长27.1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自有资金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勐海段)建设项目工作经费以及人员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71万元,项目支出361.6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1.88万元,增长9.3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4.7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5.20万元,增长22.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7%,比2022年预算增加235.20万元,增长22.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相应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6%,比2022年预算增加3.72万元,增长0.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2年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遗嘱补助人员减少。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7%,比2022年预算增加0.29万元,增长46.3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固定资产。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5个,安排200.00万元,如布朗山乡新龙村曼捌组滑坡治理项目、格朗和乡帕沙村委会老寨一、二组滑坡治理项目、西定乡南弄村民委员会曼别二组滑坡治理项目、格朗和乡苏湖村大贺拉村民小组滑坡治理项目开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比2022年预算减少43.31万元,下降1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8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6.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566.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工作业务等费用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372.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开展工作业务等费用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361.2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工程款以及审计、咨询等相关费用。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3.5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5.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方面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5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22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9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2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9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万元,项目支出3.18万元)
水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
差旅费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租赁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3.50(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1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万元,项目支出195.97万元)
委托业务费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6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163.68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9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18.18万元。增加18.1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增加了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勐海段)建设项目以及兴地睦边项目。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固定资产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9.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万元,较2022年减少1.50万元,下降30.0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584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 “三定”、“四不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0万元,较2022年增加0.50万元,增长8.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维修费及燃油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较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8.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维修费及燃油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4个,涉及金额200.0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分别为勐海县布朗山乡新龙村曼捌村民小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勐海县格朗和乡苏湖村大贺拉村民小组滑坡及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勐海县西定乡南弄村委会曼别村民小组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勐海县格朗和乡帕沙老寨一二组滑坡、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申请拨付200.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为了全县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75.10万元,比上年增加1.42万元,增长1.9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勐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勐海县土地整治发展中心、勐海县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30.19万元,比上年增加2.58万元,增长9.35%,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732.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82.14万元,固定资产150.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