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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海县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勐遮镇等10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勐海县勐海镇、勐遮镇、打洛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与《勐海县县城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12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海县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勐遮镇等10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勐海县勐海镇、勐遮镇、打洛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与《勐海县县城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勐海县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勐海县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勐遮镇等10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勐海县勐海镇、勐遮镇、打洛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与《勐海县县城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勐海县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勐遮镇等10乡镇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勐海县勐海镇、勐遮镇、打洛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与《勐海县县城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12月上旬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5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涉及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测算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三)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马艳
联系电话:0691—5123529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8: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年12月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马艳 0691—5123529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