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3-19 要件9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拟回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价格公示文件
- 2025-03-12 景洪至打洛高速公路勐海县城至打洛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三总包第五批)审批结果公示
- 2025-02-27 《勐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示
- 2025-02-20 批前公示 (划拨)
- 2025-02-14 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勐海段第十一批)审批结果公示
- 2025-01-17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16 勐海县2024年存量住宅用地(四季度)发布
- 2025-01-15 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勐海段第十批)审批结果公示
- 2025-01-10 勐海六臻茶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消防水池位置变更方案批后调整批前公示
- 2025-01-08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自然资源局窗口>>政务公开>>公开目录>>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11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按照《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和(第2号)要求,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6日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对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是否合法、适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听证后根据听证代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过多轮的征询和修改完善,现将《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向社会发布。
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
(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受勐海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6日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1年8月5日,按照听证会的相关规定,于勐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公众号上发布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2021年8月31日,发布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40人(其中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2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代表28人,旁听人员3人,技术单位陈述人2人,听证记录员2人)。听证会由县自然资源局唐丽萍主持,决策发言人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玲同志、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冯应斌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县政府督查室李海燕同志、县司法局孔垂娇同志担任,听证记录人由县自然资源局李青山、周扬帆同志担任。
本次听证会到会应到42人,其中:实到听证代表40人,2人因事请假,符合《勐海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决策听证会程序(试行)》的规定要求。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和听证程序及听证会场有关注意事项;
2.听证决策人就本次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制定工作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3.技术承担单位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就本次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和说明;
4.听证代表对本次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发表意见和提问,并填写听证会意见表;技术承担单位陈述人和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对本次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回答、说明;
5.决策发言人就本次勐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进行听证总结;
6.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会议总结。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做了充分准备,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希望增加珍贵树种补偿标准;
2.此补偿标准是否与景海高速路的标准进行对比;
3.根据8月2日的意见征询会议精神,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不低于景海高速的补偿标准。
4.林木补偿标准中树龄、林木年份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难以鉴定,建议采用更科学的方式进行补偿;
5.勐海的气候、土壤有利于植物生长,农民种植林地密度大,建议提高密度标准。
6.茶叶(台地茶)补偿标准过低。
三、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的采纳情况
上述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决策人合议后,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1.希望增加珍贵树种补偿标准;
不采纳,理由:珍贵树种价值波动大,建议以实际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2.此补偿标准是否与景海高速路的标准进行对比;
采纳,已进行对比。
3.根据8月2日的意见征询会议精神,在现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应不低于景海高速的补偿标准。
采纳,与景海高速路的标准对比后,现制定补偿标准高于景海高速路的标准。
4.林木补偿标准中树龄、林木年份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难以鉴定,建议采用更科学的方式进行补偿;
采纳,在表3“成片(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说明一栏里补充了胸径,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应将年份和胸径纳入一起综合考虑。
5.勐海的气候、土壤有利于植物生长,农民种植林地密度大,建议提高密度标准。
不采纳,理由是种植密度参考了《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大多选取的已经是最大值。
6.茶叶(台地茶)补偿标准过低。
采纳,结合勐海县实际,提高了茶叶(台地茶)的补偿标准。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