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公司部门,金沙河畔建成一千多户入住后,几乎每家每户都有电瓶摩托车,但楼盘地下室物业自行设置的充电插座极少,无法满足住户需求,因此恳请有关建设电瓶车充电的公司,在楼盘周边地上合适的位置,建设一批电瓶车充电装置,解决该楼盘及周边住户的充电需求。谢谢!
位于浩宇一期与佳茗茶汇边南海河上的步行道天桥,一头步梯掉了一台,有好几台木头断裂坏了不少,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也不知道城管巡逻队是否看到?为何不上报维修,要是有人因此摔了,那可不是几万元能了事的
位于雨林大道两旁的许多茶树等绿化植物由于缺水,几乎干枯死亡,希望看到后急速浇水救救它们。
备注:(为何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栽种的时候未去除黑色网状包裹袋,致使种下的植物主根无法深入地下储水层吸水,从而造成不下雨就要枯死的后果。建议吸取教训,今后在绿化过程中,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要亲临现场督促绿化公司按规范施工,不能放任他们瞎搞!)
尊敬的领导:
您好!国家现在大力提倡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并且推出了众多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提出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是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我司专注研发10余年关于生活垃圾热解气化技术,拥有专利10余项,攻克5-300/吨日中小型垃圾焚烧炉,完成可靠性、超净、低碳排放远远优于国家标准,建设完成后运行与维护成本底,项目可持续盈利的前提下,面向全国推广,迎合了中小型垃圾焚烧的行业需求、解决了中小型焚烧炉的技术痛点、顺应了国家垃圾处理的政策方向。我司垃圾热解气化技术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现场调研并受邀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焚烧炉小型化政策制定调研对象之一。
现想了解贵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情况,例如(焚烧处理/转运处理/填埋处理、以及垃圾处理量),如有垃圾处理方面的需求,诚挚邀请贵地相关领导到我公司项目(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参观考察,我公司非常期待投身于贵地的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工作,为提升贵地的生态人居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此致
敬礼!
陕西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勐海检察院东面靠县一中这边,不知道为什么于近日放了几个大花盆在盲道上,同时也挤占了人行道,希望尽快去除,让盲人和行人能安全通过。公共设施不阻塞盲道、人行道等通道,是一座文明县城所要具备的必要条件,是有关部门必须做到的。
本人于7月22日在一家名为勐海味茗堂茶厂,所开抖音店购买到预包装普洱茶,收到后发现涉案产品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随即通过此信箱已经进行两次反馈,勐海县市场局3月9日回复内容:经核实:1、“产品名称:巴达山古树熟茶砖(熟茶)”产品为该茶厂加工生产的。 2、我局执法人员在该茶厂未发现“产品名称:巴达山古树熟茶砖(熟茶)”的产品。 3、此款“产品名称:巴达山古树熟茶砖(熟茶)”产品未标注联系方式的行为,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规定,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你的合法权益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予以维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从第一条可以获悉涉案商家生产涉案产品证据确凿,且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两年内被发现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予以追究。依被申请人回复第三点内容市场局再次适用错误法律对违法情形进行处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系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该法条与本案无任何直接关系,涉案企业也未违反该法条。故不应以此进行处罚,涉案企业系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以《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进行处罚,才是正确的行政行为。请贵局重新处理,并对本行政行为给予本人书面回复,以便本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