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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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6-07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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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办发〔2023〕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全县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发〔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同时,突出优化参保结构,将更多人员纳入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老有颐养;通过扩面提质,加大再分配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更加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奋力推进勐海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勐海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任务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210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提高100元(注:含财政代缴困难群体、不含转保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成立勐海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岩依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陶明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莲花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付 予 勐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发展局局长
张 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丁琦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骏超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余仕春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柯雯雯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芬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佳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行业党
委副书记
王 俊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 荣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映晓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狄 锋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 娟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董志茹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 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春梅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罗琳娜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邓 应 县税务局副局长
黄云花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袁艳平 县残联副理事长
周林威 勐海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燕萍 勐遮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胡传明 勐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 黎 打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红英 勐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段茗耀 勐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昆 勐宋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范学敏 勐往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岩三来 西定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玉 窝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岩罕叫 布朗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佳良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保险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职责
安排部署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扩面增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对重要工作进行决策、指导、督促和协调;组织召开有关工作推进会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的日常工作,提出扩面增效计划及任务分工,负责扩面增效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汇总;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扩面增效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汇总情况报领导小组决策;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1.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园区企业信息,积极排查并提供园区未参保人员信息,组织园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2. 县委组织部:负责研究、动员村两委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确保村两委干部享有社会保险福利。
3. 县委宣传部:负责增强宣传引导能力,常态化开展社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形成多部门、多媒体宣传合力。
4.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未履行企业义务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等工作。
5.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及社会保险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搭建,促进政府信息数据共享等工作。
6.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提供全县私立幼儿园聘用人员基本信息,组织教育系统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7. 县公安局:负责定期提供死亡注销人员名册,积极动员公安系统内未参保人员参保。
8. 县财政局:负责按政策划拨财政补助资金。根据省、州出台完善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依据,县级相应出台完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目标任务落实,定期调度和通报各相关单位扩面增效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扩面增效工作;负责为各镇人民政府社保经办人员授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相关系统权限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10. 县司法局:负责提供律师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基本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11.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省、州土地征收政策,配合提供被征地农民的相关数据(涉及失地农民的信息由涉及的乡镇负责提供)。
12.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同城货运司机及快递骑手基本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13.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全县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14.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提供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人员基本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15.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导游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基本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16. 县民政局:与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配合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信息,将符合参保人员、领取待遇人员纳入参保。
17.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及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外卖骑手基本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18.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提供全县退役军人基本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19. 县乡村振兴局:与县民政局、县残联配合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信息,将符合参保人员、领取待遇人员纳入参保。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代缴资金。
20. 县税务局:负责协助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责任;依法督促正常经营纳税但尚未办理参保缴费的单位及时参保缴费,配合做好劳动者社保维权等工作。
21. 县总工会:维护全县各工会系统职工权益,排查并提供工会系统未参保人员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22. 县残疾人联合会:与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配合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信息,将符合参保人员、领取待遇人员纳入参保。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代缴资金。
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主体责任,负责建立辖区内未参保对象实名清册;负责宣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动员引导应参未参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成本级年度职工养老保险扩面目标任务;负责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负责辖区内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是省委、省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促进共同富裕、确保我省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等不得”的紧迫感,把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抓紧压实抓出成效。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城乡居民人口规模、参保人数和市场主体规模等情况,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详见附件)。
(二)精准把握政策,实现重点覆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要求,各乡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重点盯住“8+n”类群体,即“八类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未参保市场主体、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员、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导游、律师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具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n类群体主要是村组干部、乡村医生、民办幼儿园、民办医院等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争取把更多参保群众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重点针对5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群众,鼓励其选择3000元或较高档次的缴费额;对59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鼓励其以补差趸交的方式一次性补缴更高档次金额。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作为重点工作高位推动,层层压实社区(村委会)、村小组(生产队)各级责任,细化包保措施,共同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要充分利用赶摆、乡镇赶集日、各民族(区域)特色庆祝集中活动和农闲时节等,持续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社会保险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广大职工及人民群众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
(四)强化部门配合,加大督查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积极参与、高效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完成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任务。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对落实不力、完成效果不好的乡镇和部门,严格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保险中心、陈会仙、0691-518150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王学荣、0691-5128984。
附件:1. 勐海县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分解
2. 勐海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
分工方案
附件1
勐海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任务分解
单位 |
目标任务数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勐海镇 |
650 |
2023年9月底前 |
|
勐遮镇 |
300 |
2023年9月底前 |
|
勐混镇 |
300 |
2023年9月底前 |
|
打洛镇 |
200 |
2023年9月底前 |
|
勐阿镇 |
100 |
2023年9月底前 |
|
勐满镇 |
150 |
2023年9月底前 |
|
勐宋乡 |
100 |
2023年9月底前 |
|
勐往乡 |
50 |
2023年9月底前 |
|
格朗和乡 |
100 |
2023年9月底前 |
|
西定乡 |
50 |
2023年9月底前 |
|
布朗山乡 |
100 |
2023年9月底前 |
|
附件2
勐海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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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预期目标 |
1. 全县较2022年企业职工参保人数净增0.21万人。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年11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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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0.50万人。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年11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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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一)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并动员参保 |
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及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外卖骑手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年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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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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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一)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并动员参保 |
4. 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宣讲。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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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织开展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宣讲。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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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同城货运司机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年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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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快递小哥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年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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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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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一)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并动员参保 |
8. 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供导游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年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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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县司法局提供律师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基本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筛选出未参保对象,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宣传材料交由县司法局负责推送养老保险政策信息,组织养老保险政策的宣讲,积极引导未参保对象参保。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年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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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组织具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宣讲。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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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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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一)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并动员参保 |
11. 由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负责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符合参保人员、领取待遇人员纳入参保。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代缴资金。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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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
12. 强化执法扩面一批。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具备参保缴费能力的企业依法参保。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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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完善政策吸纳一批。根据省、州出台完善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依据,县级相应出台完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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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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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二)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
14. 依法维权纳入一批。畅通劳动者参保维权渠道,为职工在入职、离职时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便利条件。加强权益保障宣传,鼓励维权补缴人员积极参保、持续缴费。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税务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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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典型引路带动一批。以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为契机,引导村干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富裕农村居民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扩大参保面,动态实现城乡居民群体应保尽保。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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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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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
(二)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
16. 精准宣传动员一批。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和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和基层服务组织。针对目标群体组织入户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参保动员。主动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单位合作。利用其管理渠道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动员引导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长期稳定市场化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委宣传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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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政府帮扶兜底一批。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作用,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鼓励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引导持续参保缴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将60周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实现老年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金。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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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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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保障 |
(三)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 |
18. 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各部门围绕扩面增效目标,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扩面增效工作,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参与扩面增效工作情况。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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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在各级各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部门认真开展线上线下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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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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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保障 |
(三)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 |
20. 建立入户调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推进,建立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员、基层社保协办员、志愿者等集中开展1次入户调查,精准掌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缴费能力、年龄、缴费意愿等因素确定养老保险扩面对象。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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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立挂钩“包保”机制。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建立“包保”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人。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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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强社保服务“四个能力” |
22. 强化“智慧社保”支撑能力。全面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政策培训和系统操作能力培训,提升经办能力,将“智慧社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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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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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保障 |
(四)增强社保服务“四个能力” |
23.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省、州关于提升社会保险服务能力的各项政策措施,打造更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体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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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提高主动服务群众能力。认真开展“康乃馨”社保服务行动,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为重点人群及企业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贴心服务、暖心服务、高效服务。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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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增强宣传引导能力。常态化开展社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形成多部门、多媒体宣传合力。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教育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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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