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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情况通报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5-10

 关于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

    根据《西双版纳州计划生育协会,(西计生协字[2017]5)关于做好2017年度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任务。

一、通报2016年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情况  

20161月至201612,全县共投保110.98万元,理赔90.59万元。其中:勐海镇2016年投保9.72万元,理赔15.30万元;勐遮镇2016年投保12.53万元,理赔8.07万元;黎明农场2016年投保6.62万元,理赔:8.07万元;勐混镇2016年投保20.40万元,理赔12.47万元;打洛镇2016年投保5.91万元,理赔4.31万元;勐阿镇2016年投保10.11万元,理赔12.98万元;勐满镇2016年投保6.91万元,理赔3.96万元;勐宋乡2016年投保9.15万元,理赔5.66万元;勐往乡2016年投保9.21万元,理赔7.23万元;西定乡2016投保5.02万元,理赔1.88万元;格朗和乡2016年投保3.58万元,理赔0.34万元;布朗山乡2016年投保11.82万元,理赔10.32万元。

二、2017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任务

根据州计生协下达给我县2017年指标任务(目标保费)190万元,现将指标分解到各乡镇,黎明农场管委会,具体任务指标为勐海镇25万元,勐遮镇25万元,黎明农场10万元,勐混镇25万元,打洛镇15万元,勐阿镇15万元,勐满镇15万元,勐宋乡15万元,勐往乡15万元,西定乡15万元,格朗和乡10万元,布朗山18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由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开展,旨在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因发生意外而得到基本的 治疗和必要的扶助,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人群“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灾有所救”的保障机制。请各乡镇根据指标要求,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抓紧抓实,使生育关怀行动落到实处,让计生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


       

 

              勐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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