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勐海县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15

勐海县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

2019年工作计划

 

2018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的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我县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2018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勐海辖区内基本情况

截止201812月底,我县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333户,涉及12大类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7744户,其中食品流通单位(个人)5726户、餐饮服务单位(个人)2018户。全县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0家,医院22家,诊所9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10家,村卫生室110家。

全县有食用农产品规模种植户5户,畜禽规模养殖户77户,有定点屠宰场(点)9个,水产规模养殖12户。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3户,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5家。有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个体)有51家。

(二)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各乡镇政府和黎明农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强化工作联动。充分利用县食安委办工作平台,研究部署工作通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通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探讨、研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和想法。

(三)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情况

1.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日常监管

抓好源头管控,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顿农药、种子、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经营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910人次,检查了生产经营企业841个次,整顿市场11个次,立案查处11起(罚金5.224万元)认真开展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一是截至目前,共检疫猪牛137528头,其中牛37147头,猪100381二是屠宰检疫猪产品89397头(不合格38头),牛产品3957头全部合格,对合格的肉产品,猪胴体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对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全县产地检疫面达100%,宰后检疫率为100%,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率为100%。三是配合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先后开展2次抽检活动 玉溪市农产品监督检验局对我县兽药残留监控进行抽检:2018年屠宰场瘦肉精抽检150头份全部为阴性。用于兽药、饲料残留物检测结果未出。四是勐满公路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共检查生猪车辆1045197头,牛1073头,羊113只,鸡32780羽,消毒面积4720平方米。五是级检测站每周不少于2次包括4个区域的抽样检测,每次抽样不少于20个;乡镇(农场)每月不少于2次抽样检测,以生产基地为重点,每次抽样不少于2个基地,每次抽样不少于10个。同时开展了对11个乡镇1个农场新鲜农产品的农残快速检测抽样,监测农残动态。六是县辖区内6个绿色食品产品续展换证工作,11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2018年完成对申请3家企业认证新产品的取样、环评工作。七是我县有6企业在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启用试点增加其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各个环节的透明度,企业提供了提供展示优良产品的窗口的平台,助力农业企业打造绿色安全的高端品牌八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试点工作勐海县绿农农业专业合作社2个无公害农产品专销专柜,新鲜果蔬追溯体系1个,茶叶标准化种植示范区2个,茶叶加工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个,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区3个,农业投入品销售监管试验示范点2个,发放太阳能杀虫灯18盏、黄板42000张、生物农药500公斤、有机肥20吨等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确保人民饮食安全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今年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人员224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360户次,责令整改86起,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6起,共处罚金22.26万元。

一是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酒类产品生产、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督促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完成散装白酒抽检174批次在酒(甲醇)检测项目上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余均为合格,合格率94.25%

二是开展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以乡镇、城乡结合部、人口集中的农村集市、农村中小学校园、旅游景区及其周边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等为重点区域;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食杂店、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品市场配送商、批发商为重点,将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从终端销售延伸到源头批发,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治理

三是开展乡镇及农村地区校园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各所学校(含托幼机构)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查各校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进货查验、贮存、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过期食品检查,防止食物中毒的三个严禁和一个留样等各项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同时开展校园及周边小食品专项整治,查处食品销售违法行为。检查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含幼一村一幼的食堂)135户次,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321户次,与学校食堂负责人签订责任书82份,与校园周边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232份。监督抽检五毛小食品样品7批次;不合格2批次,立案2起,办结2起,处罚金额1.1万元。

四是开展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检查,检查食用植物经营户31户次,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五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猪肉产品安全。研究制定《勐海县关于进一步明确餐厨剩余物管理部门职责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促进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无害化处置,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剩余物流向登记表》,签订《餐厨剩余物收运协议》。检查各类超市、集贸市场52个次,鲜肉摊112家次、餐厅88家次、烧烤摊37家,签订承诺书125份,没收销毁无标示冻品43公斤,对经营无标签标示的冻肉制品立案查处1起。

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以集中整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打击取缔保健食品无证经营行为、整顿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行为、打击制售保健食品非法产品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55户次食品药品销售经营者109户次、大型超市13户次乡镇农村小超市副食店98家次小作坊小摊贩35户次严厉打击食品包装标识侵权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活动,共印发科普宣传资料500指导群众科学选购产品,提高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增强老年群众科学养生健康意识。

七是开展冻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流通领域走私贩卖违法行为把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法来源的活体偶蹄动物及冰冻类货物的违法行为和开展反走私贩私斗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打击走私贩私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充分履行监管职责,集中力量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违法活动。以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冷库和冻品批发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严厉查处无包装或散装冻肉上市销售行为。集中清查,强化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偶蹄动物及冻品销售市场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和市场销售环节的逆向倒查工作,切实掌握和摸清走私来源渠道,强化对市场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合法来源的活体偶蹄动物及冰冻类货物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堵一线走私源头。开展送法下乡打击走私贩私等宣传活动 10多次,在边境线上掀起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热潮。并通过完善“ 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立举报奖励办法,提高群众举报走私贩私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及时掌握走私贩私动态及趋势,从源头上消灭食品走私贩私违法行为滋生的温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查获并移交的案件27件,立案27件,罚没款共计27万元。与部门协作查获并移交的走私“redbull”饮料及泰国力宝精9车,其中“redbull”饮料共计864件,力宝精共计682;查处走私白糖案10起共计128.7吨;查处运输走私冻品17车,其中冻牛肉28.4吨,冻鸡爪鸡翅104.99吨;查获走私旧皮革28吨;查获走私牛筋2车,共计153包。

八是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监管工作。为保障网络食品消费安全,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监管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流通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对相关网络食品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共出动26人次,检查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54户;主要检查食品经营环境、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是否持续满足许可管理条件。

九是加强茶叶市场整治,巩固提升茶叶市场整体水平。对勐海县辖区内茶叶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茶叶产品生产、经营、使用中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茶叶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茶叶市场秩序,我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茶叶生产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加强日常监管,有力保障我县茶叶市场的良好秩序。严厉打击假冒名优品牌获证商标和无证生产销售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查无证照生产加工以及侵权使用获证商标和包装标识不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工作,今年配合省食品安全协会,对我县的勐海陈升茶叶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进行巡查。大对茶叶生产环节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茶叶产品检测,2018年共完成茶叶抽检192批次,其中县级自检66批次。开展茶叶市场专项检查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车辆224台次,对辖区内茶叶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597家次对茶叶企业立案处罚3起,罚没金额4.04万元。

十是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每逢重大节日期间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对旅游景区、车站、农家乐、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各旅游景点,城郊结合部食品经营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欺行霸市、欺客宰客、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十一是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入市检测模式。勐海县共有县乡两级农贸市场13个,目前设有快检室的有1个,远远未达到省州的要求。为开展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我长期致力于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其中设置快检室是关键一环。目前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我县合作,在勐海县宏福农贸市场援建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和食品安全科普站,现已落实实验室和科普站场地,共4100㎡,已开始施工。宏福农贸市场快检室和科普站落成后,将对其他农贸市场、各大超市快检室的设置,食用农产品入市前的快速筛查等方面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一是强化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2018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13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1例。开展两节两会期间药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购销票据和相关资质是否具备等。二是开展境外非法流入药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进口、销售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无中文标示药品和利用互联网、邮寄快递渠道销售假药行为,取缔经营假药黑窝点,查处非法渠道购销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重点检查药房药库是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无污染源,是否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是否使用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等。四是开展疫苗专项检查。重点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各接种点的疫苗运输和储存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把防范风险的关口前移,确保冷链有效运行,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有效。五是开展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为重点的特殊药品(含抗菌药物)流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中销售、采购、验收入库等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零售药店严禁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规定。六是开展中药饮片流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证照、伪造记录及检验报告、虚开票据行为;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买中药饮片,购进、销售和使用假劣、增重、染色的中药饮片;违法加工销售分装或改换标签销售中药饮片等行为。七是开展互联网销售药品监管工作。查处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违法售药和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整顿和规范网上售药秩序,不断净化药品交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八是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销渠道核查工作。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开架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设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零售台账、专册登记零售含麻黄碱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台账、凭身份证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违规行为。九是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的临床医院使用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私自销售中药配方颗粒,对使用单位的相关资质、备案情况、允许使用配方颗粒的品种、产品检验报告书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对擅自经营、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十是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管理人员是否与证照核准内容相一致,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证照等行为十一是开展非法医学美容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场所内化妆品的进货渠道、台账建立情况,是否存在过期化妆品,检查是否存在从事使用医疗器械(注射肉毒素、透明质酸钠)的活动十二是开展医疗器械飞行检查。重点对全县内的药店、医疗机构等开展监督检查,以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户数为基数,按照基数比例百分之十随机抽取飞行检查对象。十三是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重点对全县内的药店、医疗机构等开展监督检查,经营环节:检查经营企业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及台账管理,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使用环节检查使用单位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管理,对植入和介入类的器械的管理。十四是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查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和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行为;严查经营(网络销售)和使用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行为;严查非法经营关注度高、使用量大的产品行为,严查违反宣传和体验式扩大宣传行为。十五是开展护眼贴专项核查工作,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核查工作,督促医疗器械经营者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十六是开展化妆品核查工作。对420批次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1批次不合格婴儿润肤露、29批次不合格祛斑/美白类化妆品、21批次不合格祛痘类化妆品核查的核查工作,核查企业是否经营此类不合格化妆品。十七是开展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美容美发机构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产品合法性、产品标签、索证索票、台账管理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580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140家次。查处药品经营违法行为3起,罚款6.47万元。

4.加强粮食和盐业监管

一是认真履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职责,促进我县粮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严格粮食收购许可证申领关,新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3户。定期不定期开展粮油市场检查,共出动30余人次,深入勐混、勐遮、打洛等乡镇开展检查,检查粮油经营户42户,其中粮食加工户36户、零售户6户,检查粮油合计96吨。深入学校粮油配送中心、乡镇小学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师生粮油饮食安全。粮食流通备案管理,进行粮食流通备案57人次,共计备案粮食872吨。

二是做好食盐安全工作全县共制定合格碘盐的宣传幅60条,悬挂在农贸市场较大的食盐销销点及乡镇白象牌食盐加盟点门前。大力宣传了非食用盐、劣质盐和不合格碘盐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发放碘缺乏病有关资料4860份,发放盐改有关规定的资料2400份。了解掌握我县食盐市场情况。共出动135人次,出动车辆34辆,检查超市、批发市场、仓库35家,对手续不合、资料证照不全的省外食盐经销商扣押和没收。共查处案件43起,没收盐品1.5858吨。目前已经有外省5家外省企业的品牌的食盐进入我县市场,严厉打击不符合食盐标准的食盐流入我县。

5.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

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流程布局、卫生防护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指导,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措施,限期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是在审查中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配送行为,并移交到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5户次,覆盖率100%;下达了整改意见书4份,给予行政处罚1户,其中给予行政警告处罚1户,给予行政罚款处罚1户,共收缴罚款1000元。抓好生活饮用水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各集中式供水单位5户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指导并限期整改,共下达1份监督意见书。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018年新增3家哨点医院:勐海县中医院、打洛镇中心卫生院、勐遮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18起,报告病例526例,0例死亡病例。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三下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等公益宣传活动共发放《食品安全法》《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各类宣传材料15000余份。

二是抓好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今年以来开展了食品安全预防控制与应急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食品安全抽检规范培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共计1000余人次。

(五)加强风险检测,完成抽检任务

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完成样品抽检1242批次,合格率98.23%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完成样品国家抽检247批次,省级抽检124批次。三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基本药物抽验及监督抽验,截至目前,共抽验基本药物25批次,监督抽验13批次。四是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共抽检样品6544个,平均合格率达96.36%

(六)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018年,完成勐海县佛教协会教学楼落成典礼 曼板首届樱花节 两会 拉祜扩节 傣历1380新年 上海市-云南省区县结对携手奔小康现场会 第十届勐海(国际)茶王节 扶贫验收12次重大活61餐次4.27万余人次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监管力量薄弱

一是《三定方案》中明确了县市场局派出11个乡镇监管所,行政编制36名,但实际开展工作的乡镇市场监管所只有勐海所、勐遮所、打洛所、勐混所4个,实有人员20名,要履行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经济活动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等职责,依旧需要执法人员跨乡镇辖区执法,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和保障的效率。

二是乡镇政府依托乡镇交安中心行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但无专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无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积极性不足。

(二)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薄弱,自律意识较差。特别是农村食品药品经营者在进货的时候更多考虑价格因素,而忽视了供货商资质审核和产品质量验收,甚至有不法分子利用农村消费者信息闭塞、质量安全意识不高等原因将大量不合格产品低价倾销到农村。

二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许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往往侧重于交通便利和价格便宜而忽视产品质量,没有索要发票或凭证的习惯。同时在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常常是自认倒霉,很少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总体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继续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探求新思路,新措施,力争把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

1.坚持标本兼治,重视长效机制建设。要坚持查、治、管、扶、建相结合,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把监管与帮扶结合起来,使每一项工作措施既能迅速见效,又能发挥长远的作用,收到长远的效果

2.抓执法,严监管。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需要久久为功,需要严抓严管。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重点时节、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充分突出法律作用,利用检验检测技术,进一步加强食品稽查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营造食品药品安全高压严管氛围。要针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对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全覆盖,不留监管死角,深挖广拓案源,狠抓大要案查办。在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联合办案机制,严厉打击食品犯罪行为,力争通过办理一批案件,达到整治一个行业的目的。

3.抓难点,求突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具有量大、面广、用餐人数众多、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工制作人员流动性大、经营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简陋、加工操作不规范等特点。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监管经验,通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强化事前备案管理、严格现场审查指导、落实食品留样管理等措施,扎实做好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工作,切实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小作坊、小餐饮实行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和小餐饮经营许可,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制度。

4.抓亮点,创特色。总结近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巩固并深化茶叶、大米、散装白酒猪肉、桶装水整治成果,加大茶叶市场安全专项整治,为规范茶叶市场秩序,巩固我县普洱茶第一县保驾护航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理念,先行介入,从保障食品安全的角度,指导乡镇做好新农贸市场的建设工作。继续加大勐海普洱茶示范区建设,以强化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途径,不断推进食品领域道德建设,实施科学监管措施,通过深化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努力推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升级和健康发展。

四、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加大基层建设力度,保证基层食品药品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推进教育培训,大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实施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探索食安协调工作队伍、食药监管执法队伍、企业安全员队伍三支队伍建设。

(二)加强综合协调,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联动机制

重点推动食用农产品、进出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监管工作的密切衔接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督查考评体系,推动党政同责的落实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加大纪律监督,对行政许可、案件查办等高风险岗位强化监督,加强督查督办,督促各方面落实责任。

 

 

勐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