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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农业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公告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20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农业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
勐海华香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15户农业专业合作社:
经查实,勐海华香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15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且没有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9年6月13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勐海县政务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网站公告公示栏,以及《云南经济日报》发布《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依法履行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程序,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已依法作出吊销上述115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
由于上述企业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将处罚决定予以公告送达。本处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勐海县人民政府或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勐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