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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13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3日
勐海华香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43户农业专业合作社: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勐海华香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43户农业专业合作社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勐海华香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43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因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所指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勐海华香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43户农业专业合作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拟吊销勐海华香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43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该公告已以分别在云南经济日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息公告栏(网址:http;//yn,gsxt.gov.cn/)公告。
附件:附件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143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名单.xlsx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