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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号)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22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勐海勐遮金湾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

(一)勐海勐遮金湾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勐遮金湾泉纯净水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及《云南省市场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项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整(¥10200.00元)。(海市监处罚﹝2022﹞0314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