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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流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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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流程、材料 1.商标注册办理途径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云南省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可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首页-商标代理-备案代理机构总名单”中查询。 2.注册商标需要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一般应提交营业执照,非企业可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身份证明文件。(注意,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是身份证明文件。) 3.对商标图样的要求 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张。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对于颜色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所需提供的黑白稿,应另行制版,制作一张清晰的黑白图样,不能简单的复印原图样。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