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更多>>
通知公告
- 2024-04-26 关于清退勐海县人民医院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 2024-04-24 勐海县2024年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公示
- 2024-04-23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公示
- 2024-04-19 勐海县公益性岗位及企业吸纳人员补贴情况公示
- 2024-04-18 勐海县基层治理专干2024年3月生活补助资金审核情况公示
- 2024-04-11 勐海县2023年度“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情况公示
- 2024-04-11 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2024-04-11 勐海县2024年4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公示
- 2024-04-11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公示(第1批)
- 2024-04-08 勐海县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审核情况公示(2024年第一批)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便民服务>>政策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交通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党纪处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06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犯罪轻微,虽有罪但免于起诉和刑罚,或单处罚金的,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有人提出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属于犯罪,比如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对于这些行为是否也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出了规定。
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根据该条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根据这条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如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均应当依据《条例》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