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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7-14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精神,为规范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2014年—2017年,省财政在创业专项资金中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进行扶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二次贷款贴息和青年创业示范园补助等。
二、扶持范围
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优先支持我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及发展前景广阔、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创业项目或团队。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报1个创业扶持项目,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三、扶持项目
(一)无偿资助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名,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助。无偿资助作为创业项目经营性资金,主要用于房租、经营场所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置、采购货品等方面的支出。
(二)场租补贴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经审核,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三)网店补贴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四)二次贷款贴息
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个,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五)其他支出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指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结合各地创业工作,于每年3月底前分解下达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指标和额度,由州(市)负责组织实施。
五、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每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底前,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全年均可申请。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有关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还需提供:《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附件2)。
大学生创业网店补贴还需提供: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若项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
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者应按国家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首次创业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按期纳税凭证、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
六、项目审核
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各州(市)按照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模式执行。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的审核按照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需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附件3),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审核,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州(市)推荐通过初审的申请项目。
2.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在县级初审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8月底前联合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附件4、附件5)
对大学生无偿资助项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在拨付首期资金3个月后对选定的扶持项目进行中期评审,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中期评审表》(附件6),检查阶段性成果。
七、资金管理及拨付流程
对大学生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汇总,于9月15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确认后,由省财政厅将资金于9月底前从省级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各州(市)财政专户。各州(市)要在10月底前将无偿资助首期资金、场租补贴、网店补贴资金拨付到扶持项目。其中,州(市)对大学生无偿资助项目应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先拨付首期50%的资金;中期评审完成后,对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再按规定拨付剩余50%的资金,对未能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按规定取消项目扶持。
对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在每年项目指标和额度下达后,省财政厅及时将资金从省级财政专户拨付各州(市)财政专户,由州(市)负责具体兑现工作。
八、相关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纳入全省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大学生的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所需工作经费从“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中统筹开支。
(二)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定期对扶持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自觉接受监查、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要加强信息化管理,有效甄别享受补助政策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适时对扶持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在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检查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地区,省级将扣回相关补助资金。
(三)建立年终报告制度。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于次年1月20日前认真对全年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各项目的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分析,以书面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8月12日
附件1
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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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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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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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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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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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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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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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金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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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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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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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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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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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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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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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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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者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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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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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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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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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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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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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此表由申请者本人填写一式五份,审核完毕后,州市、县区人社、财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2.创业资金申请类别指场租补贴、网店补贴、无偿资助。3.创业资金申请类别不能重复享受。
附件2
编号:
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
创业者姓名:
联系电话: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印制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经营规划书》所填写内容是评审单位对个人及所创办企业真实性的掌握,并据此进行创业项目的考察,请真实、完整地填写。
2.《经营规划书》是争取立项获得资助资金的基础材料,请务必详细填写有关内容。
3. 评审单位将以《经营规划书》中的内容为依据,对你及所申报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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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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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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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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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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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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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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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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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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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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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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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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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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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情况 |
流动资金(元) |
固定资产价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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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及以往的 相关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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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 具体情况 |
经营场所(自有/租赁) |
场地面积(㎡) |
租金(元/月) |
投资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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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 工商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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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产品 或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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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分析(哪些人会购买你的产品或服务,不少于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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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一定范围内,同行业企业情况及规模最大的企业情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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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竞争优势和不足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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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及销售分析(说明生产成本、价格、计划销量及预期利润) |
产品(产品 系列)/服务 |
成本价(元) |
销售价(元) |
计划销量及 预期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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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策略(描述你如何宣传、推广你的产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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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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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债务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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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承诺:我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
创业者签字: 提交日期: |
县区人社、财政部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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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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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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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专家组项目 评审意见 |
项目评审意见 |
□优秀 □通过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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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助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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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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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人社、财政部门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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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负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1.项目评审标准参考如下:①资助金使用是否合理;②项目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③项目的创新性和竞争力。2.区县推荐意见主要针对创业项目的状况和资助金使用情况;专家组评审意见主要考虑项目的竞争力、创新性和可塑性等。州市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日常的信息反馈和证明材料;
附件3
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
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项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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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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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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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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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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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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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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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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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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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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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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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经营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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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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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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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营及带动就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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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纳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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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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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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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四份,州市、县区人社、财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4 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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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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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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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网店创业补贴申报 |
场租补贴申报 |
无偿资助申报 |
合计申报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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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数 |
申报金额 |
申报人数 |
申报金额 |
申报人数 |
申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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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州(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由州(市)人社部门负责填写与附件5一同上报省人社厅汇总。
2、此表一式三份,省人社厅、州(市)人社、财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5
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申请人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创业项目名称 |
经营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注册 时间 |
申请扶持资金类别 |
申请资金金额(元) |
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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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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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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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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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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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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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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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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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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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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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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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表人:
说明:1.此表为各地向省财政申请扶持资金的依据,各地扶持资金申请项目审批完成后,由各地人社部门填写报省人社厅汇总。
2.申请扶持资金类别指无偿资金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
3.此表一式三份,省人社厅、州(市)人社、财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6
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中期评审表
创业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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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址(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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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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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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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金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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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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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行情况 |
月平均营业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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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毛利润金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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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税金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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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减免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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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场地扶持金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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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社保补贴(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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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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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创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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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贷免扶补贷款金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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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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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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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个月内,创业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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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使用情况介绍 (首期资助金的大致用途说明,按照实际情况,可自行添加更多类别。) |
资金使用类别 |
金额(元)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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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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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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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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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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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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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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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社、财政部门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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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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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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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专家组评审意见 |
□优秀 □通过 □不通过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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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人社、财政部门评审意见
|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负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1.中期评审标准参考如下:①创业进展是否按计划进行;②平时信息反馈是否充分、及时;③资助金使用是否合理;④项目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⑤项目的创新性和竞争力。2.区县评审意见主要针对创业项目的执行状况和资助金使用情况;专家组评审意见主要考虑项目的竞争力、创新性和可塑性等。州市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日常的信息反馈和证明材料;3.此表由负责跟踪指导的专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