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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3-02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行政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劳动大军,是城市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力量,作为农民工的“娘家人”,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着手于依法行政,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集中力量,多部门联动共促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是人社工作重中之重,县人社局按照县政府出台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的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联动、实现了县人社局与公安、住建、信访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配合更为密切,协作和处置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加快了农民工农资支付条例实施进程,达到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二是转变方式,加大力度从源头做好预防。为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县人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勐海县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全县各行各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和不定期检查,并进一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采取主动出击,由以前的“事发积极应对”转变为“摸底排查,源头把控”,以此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保证金制度。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承建单位按照要求必须支付不低于合同约定工程款3%的工资保证金和10%的工资准备金预存指定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2015年,保证金专户现存47户595.6万元,准备金专户现存31户781.5万元。 四是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农民工欠薪追责制度。2015年勐海县人社局接待群众来访人员700余人次,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5起,其中由县人社局移交公安局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4起,协调办结49起,为1283名农民工协调、追回农民工工资2997万元。自2014年起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以来已结案6起(判决人数7人、追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186.7万元、涉及农民工352人)。 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2月5日勐海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办接到农民工投诉26件,已办结17件,其余案件经协调,欠薪单位将于春节后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目前,各部门按其职能,多次协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方、施工方、劳务方就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协调,与被拖欠的农民工达成协议,未结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