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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代偿公示3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13

  

王娴燕,女,现年32岁,小学学历,职业:农民,身份证号码:532822********1023,系勐宋乡曼金村民委员会曼囡新寨村民小组,在勐海镇东纳路经营食品兼散装食品(茶叶)零售。王娴燕2016316日向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了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申请,并逐级推荐审批移交至农村信用社调查放贷。信用社2016530日发放了创业成功吸纳就业人员300000元创业贷款,2018530日到期。

借款期间,因借款人意外死亡,无法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现尚欠借款本金300000元,利息30234.38元(利息计算至2019621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呆账代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216号)第五条第一项:“借款人因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或散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散失劳动能力”之规定对该户贷款本金300000元,欠息30234.38元认定为呆账,并依据文件精神申报呆账损失代偿。

特此公示

以上情况如有不同意见,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监督举报。公示期限:自202019日——2020115日(共7天)。

受理意见部门: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时间:每天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5121931

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