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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海县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实行社会化服务的公告
作者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17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工作,根据《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1号令)有关规定,现将我县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服务向社会公告,请有培训拖拉机驾驶员意向的机构与勐海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咨询。
联系人:岩胆温
咨询电话:0691—5125514
受理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31日
附:《关于申办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资质条件》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6日
关于申办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资质条件
根据《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1号令)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规章制度等条件,取得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培训活动。
一、教学场所
1、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
2、有单独的办公用房。
3、有固定的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
二、教学设备
1、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
2、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
3、有必要的电教设备。
三、教学人员
1、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
2、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3、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
四、组织管理制度
1、有完善的教学制。包括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教学设备及车辆管理制度。
2、有健全有财务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3、有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