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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往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勐往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勐往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13
各行政村,各中心(所):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勐往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玉光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杨 斌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岩温囡 乡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刘 源 乡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岩依扁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范学敏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钰琳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海存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丁琦旋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岩公罕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 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袁德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罗文健 乡党政办主任、乡纪检专干
赵学莲 乡组织干事、乡纪委副书记
耿礼芳 乡财政所所长
石 改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崔 莹 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 遵 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春明 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
罗兴民 勐往司法所工作人员
兰玉敏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岩 章 糯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忠文 勐往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飞 曼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云 坝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新 灰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国英 南果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岩公罕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推进勐往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困难。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有关工作,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检查通报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职责: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派出所、 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要督促指导好各村委会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重点是自建房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落实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乡交安中心、乡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有重大隐患
房屋涉及停止经营、人员撤离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理工作;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有争议重大隐患提供技术支持,为各村委会排查人员提供培训;各村委会负责对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在工作中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勐往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配合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清查整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压实各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及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形成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作风,要建立完善清单化管理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清零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推进专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形成专报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勐往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