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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宋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告
来源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31
全乡广大居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指示精神及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经勐宋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对集镇、村庄、公路沿线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影响人居环境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严厉整治乱堆乱放。对勐宋乡辖区内长期乱堆乱放的物品,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内道路影响安全出行的区域及耕地上堆放物品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逾期未按要求搬离的,乡政府将组织人员依法进行清理。
二是严厉整治占道经营。在勐宋辖区内公路沿线、集镇街道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提醒教育后拒不整改的,乡政府将依法对占道经营物品进行清理。
三是严厉整治私搭乱建。如居民存在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乡政府将组织人员依法对整栋建筑进行拆除;合法建筑物上私搭乱建彩钢瓦顶和其他的彩钢瓦建筑,应按照乡村镇规划建设要求,限期进行特色化改造。
乡党委乡政府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行为。如有存在上述行为的,请于2022年1月5日前自行整改,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立行立改,村组干部要带头整改,全乡群众要自觉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乡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严厉整治,并从重处罚。各单位、商户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参与生态勐宋、团结勐宋、幸福勐宋的建设工作,让广大人民共享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勐宋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