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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宋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计划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12

为促进我乡农村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农村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根据《勐海县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勐海县2011年开展农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目标,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要求,着力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评选标准

1、五爱星: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做到爱中国共产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关心国家集体,学习时事政治,积极建设家园,爱护公共设施,参加村务管理。

2、守法星:坚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到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和宣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坚决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3、致富星:坚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做到依靠勤劳致富,争当致富带头人,并帮助、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合理消费,人均收入和住房条件达全村中等水平以上。

4、计生星: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按法定年龄结婚,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

5、科技星:坚持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学科学,用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采用科学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6、文教星:遵守《义务教育法》,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以上,无失学、辍学情况,青壮年无文盲。重视智力投入,积极参加农村文化建设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7、新风星: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崇尚科学文明,破除陈规陋习,继承良好习俗,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科学。待人诚恳,信守诺言。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做到乡风文明。

8、义务星:坚持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积极参加修桥、修路、兴学、济困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发扬风格,助人为乐,结对帮扶,积极向贫困户传授致富经验,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培养良好家风,教育子女讲文明、懂礼貌,重视关心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9、团结星:坚持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遵守家庭美德,做到家睦邻和。家庭中父子、母女、婆媳、妯娌之间团结和睦,邻里之间和谐相处,团结互助,互谅互让,平安祥和。关心和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家中老人和睦融洽。

10、卫生星:倡导改灶建厕,禽畜圈养,庭院整洁,道路平整,讲究饮食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三、现取得的成绩

我乡持续深入抓好“十星级文明户”创星活动和文明村、文明单位申报活动,同时,进一步细化评定标准,规范评定程序,严格创评方案,真正体现创评一个带动一个,带动一片的社会效应。2009年,我乡已有9个村委会,41个村民小组的1877户参与了创建活动, 全面消除了“十星级文明户”空白村委会。2010年,全乡共有24个村民小组980户参与创建活动(其中:曼吕勐龙章为县文体局结对挂钩单位,共31户,创建27户;蚌龙保塘旧寨为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结对挂钩单位,共22户,创建21户)。目前,我乡共有65个村民小组,2857户参与创建活动,参与率为60.1% 

我乡现有3个州级文明单位、4个州级文明村和2个县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单位1个。

积极对历年十星级文明户开展复查,对创建好的农户给予增星,对出现问题的农户给予摘星,2011年对65个村民小组的2857进行细致周密的复查,对创建好的农户给予增星,对出现问题的农户给予摘星。

四、创建计划

年内计划创建“十星级文明户”700户,相关工作正在落实中。

五、工作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各村委会具体落实并负责村委会的具体评选工作,要求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按照活动要求,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筹划阶段(1月—2月)

按县文明委的创建任务要求,对上年度创建评选活动进行分析总结,拟定下一年工作计划,报乡党政办备案。

(二)组建机构阶段(2月)

村委会调整充实终级评审委员会;村民小组调整充实初级评审委员会。

(三)宣传动员阶段(3月—4月)

1、各村委会召开动员会,按照乡党委下达的任务数,确定创建村组,落实责任分工。

2、乡党委、政府安排各村工作指导组,深入村寨开展宣传动员,并按领导分工负责制,认真落实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目的意义、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程序,使农村“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评选阶段(510月)

1、评选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选、张榜公示、审查批准、授牌上星的程序分步进行。

第一步,通过广播、宣传栏、召开动员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农户对照标准,自行申报星别、星级,达到几颗星就报几颗星;第二步,村民小组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第三步,村民小组评委根据农户申报和群众民主评议情况认定星级,并将认定星级情况张榜公示,经公示若无异议,由初级评审委员会将认定情况上报村委会;第四步,村委会终级评审委员会对村民小组的初评情况进行审查批准,同时,将终评结果上报乡党委备案,领取星牌;第五步,授牌上星。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在农户家门前悬挂“十星级文明户”标牌,“六星”以上的挂牌,“五星”以下(含五星)的不挂牌。

2.立卷归档

村委会年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情况上报乡党委,并建立十星级文明户档案。乡党委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总体情况上报县文明办备案。有条件的村民小组可用图表形式上墙。

六、组织管理

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继续加大对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督促检查。各村委会要结合创建任务,做好协调工作,认真完成创建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事宜,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档案,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十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复查,对创建好的农户给予增星,对出现问题的农户给予摘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摘牌。

1)家庭成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2)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案件的;

3)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参与邪教、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

凡被摘牌的农户,经过一年的整改,达到条件的,可重新参加评选。

七、考核奖惩

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大对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纳入全乡年度工作考核,按照任务目标,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对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成绩显著的村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农民努力成为“四有”新人;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各村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村“两委”班子要加强对创建评选活动的领导,确保完成创建评选和增星、减星工作任务。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评选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在创建评选活动中要注意把握好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与保护群众积极性相协调。评星活动虽然不与农户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但事关人的名誉,必须慎之又慎,对暂时未达到标准未挂牌的,村委会要帮助其查找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争取让其早日挂牌上星。

    6.要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的典型,并加以宣扬。

7.各村工作指导组要积极参与结对村组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