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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混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勐混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02
各村、各中心(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混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通知》(海政办函〔2018〕75号)、《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函〔2018〕74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勐混镇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养殖业安全、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勐混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 岩 的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 李佳良
镇党委副书记 杨开忠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岩 章 镇人大主席 张真真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 李光煜 镇纪委书记 李徐君 镇组织委员 岩
三 镇武装部部长 张
剑 镇宣传委员 玉光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明亮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军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玉南腊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超俊南 镇党政办副主任 杨永林 镇财政所所长 赵冰华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岩温儿 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 杨开忠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岩温罕 镇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何易华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罗
飞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刀梅春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谭
敏 勐混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俊 勐混卫生院院长 冼光兰 镇兽医组技术员 杨红宾 镇兽医组技术员 赵
燕 镇兽医组技术员 波
三 镇兽医组技术员 岩
温 勐混村党总支书记 岩坎应 曼赛村党总支书记 康
二 曼扫村党总支书记 岩
温 曼蚌村党总支书记 岩三寨 曼国村党总支书记 张建明 曼冈村党总支书记 康忠文 贺开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岩拉嫩 村级兽医员 岩应囡 村级兽医员 岩拉囡 村级兽医员 刘新华 村级兽医员 岩丙龙
村级兽医员 岩温坎 村级兽医员(曼国村委会) 岩温坎 村级兽医员(贺开村委会)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杨开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罗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对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和协调,作出处理非洲猪瘟疫情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指挥部决策事项统筹协调,部署、督办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日常事务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相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组:负责做好疫情排查、调运监管、追踪溯源;加强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增强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疫措施,督促养殖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动物安全防护,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加强移动监管,禁止从高风险区引进生猪及产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畜禽及其产品“绿色通道”查验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各站所、村委会,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杀工作。 林业站:负责强化野外巡护,加强野猪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督管理和专项监测,禁止野猪野外散放和野外引种,防止非洲猪瘟病毒传播扩散,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与镇兽医组做好无害化处置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维护有关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配合镇兽医组做好非洲猪瘟防疫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管理。严格管控所加工肉制品来源,严格排查进货渠道是否合规合法,原料采购验证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执行生产流程控制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猪肉流通领域疫情管控。以镇农贸市场、集市、冷库、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餐饮配送单位为防控重点,严格把控进货渠道,严把猪肉销售关溯源工作,严格落实市场销售肉制品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及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合格印章),严防死守未经检疫、检验、病死猪肉、疫区猪肉或其他不合格鲜肉、冻肉流入市场,流向餐桌;严格建立健全餐厨剩余物台账管理。督促落实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剩余物(厨房废弃物或泔水)台账管理制度,正确处理餐厨剩余物。督促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与餐厨剩余物处理方签订协议和厨房废弃物或泔水流向管理。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财政所:负责根据防控需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做好餐厨剩余物的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管工作,严禁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场(户),配合市场监管局制定切实可靠的泔水监管方案。协助镇兽医站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中畜禽无害化处置场地选址,及时采取防止污染措施。 负责疫后相关畜禽产品市场的恢复和开拓。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 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加强运输监管,对公路运输、水上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的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和登记,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进出勐混镇通道临时检查站管理,强化信息交流互通。 卫生院:负责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切实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派出所:参与疫区封锁、动物扑杀,配合镇兽医组等站所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逃逸、闯关、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结合当前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边境地区各派出所、警务室作用,强化巡逻防控,严防境外活禽牲畜及制品非法注入境内。 各村委会:参与疫区封锁、动物扑杀,配合镇兽医组等站所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逃逸、闯关、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指导各村小组做好动物安全防护,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其余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镇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人员自行递补,报指挥部备案,不再另行文。 勐混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