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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混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15

勐混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13号)和《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110社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规范>》(海政办发〔201680号)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平安勐混建设,维护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原则,通过加强社会应急联动组织领导,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社会应急联动能力,强化社会应急联动保障,有效整合政府和全社会应急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统筹协调、单位责任落实、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速高效的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格局,及时高效处置群众报警救援求助等各类突发事件,实现从事发后应急处置向全过程综合应急管理的转变,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勐混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一)健全完善社会应急联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政法书记、武装部长为副组长,各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讲有关单位纪社会组织列入应急联动单位,各应急联动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社会应急联动各项工作。

(二)明确落实应急联动单位的工作职责

全镇各应急联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指令,按照联动处置要求做好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工作情况报告,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及时共享、装备资源使用顺畅、处置人员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应急联动的整体合力

三、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一)建立分级指挥机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程度,社会应急联动实行分级指挥。对一般性日常救援、求助。由本村、本单位进行处置;对需要启动镇级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应急联动单位开展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二)建立单位联动机制。派出所、消防队、民政办、国土所、劳保所、村建中心、交安中心、立业、水利、卫生、市场监管及水、电、油、气、通讯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纳入应急联动单位。应急联动单位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有值班场所、专门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装备器材的“四定”制度。既要独立接受群众救援求助,也要按照社会应急联动领导小组指令或群众球员求助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装备到达现场开展处置。

(三)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政府支持、社会化运作的志愿者工作和有偿服务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及有偿服务,结合实际需要,将部分社会单位或有偿服务机构纳入应急联动单位,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自治组织、企业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的作用。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社会应急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由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定期通报应急联动单位处置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社会应急联动处置中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确保应急联动单位沟通顺畅,配合默契,高效处置。

四、加强社会应急联动能力建设

(一)建立社会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各有关单位要遵循“利用现有、整合资源”的原则,可依托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建设,实现与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和政府其他各项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时限与各类便民服务平台之间的有效对接。

(二)加强社会应急联动队伍建设。各村要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社会应急联动队伍建设。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题,加强“一专多能”和“一队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应急联动应急救援工作。

(三)完善社会应急联动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和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相应应急联动预案。应急联动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应急联动单位之间的协调和责任落实。各应急联动单位要加强专业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积极推动建立政企联储、紧急调用等机制,时限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