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职责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11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州、县有关的决定和措施。

二、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三、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五、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辖区村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七、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

八、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九、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违法案件。

十、做好辖区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时上交。

十一、做好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上访苗头,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十二、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十三、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辖区内的测绘活动、测绘标志等。

十四、协助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开展水库、水电移民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