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更多>>
通知公告
- 2024-04-09 勐海镇曼袄村曼板小组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工程预付款拨付前公示
- 2024-04-09 《勐海镇曼搞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60%工程进度款资金拨付前公示
- 2024-04-09 《勐海镇曼短村委会曼赛回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30%工程进度款拨付前公示
- 2024-04-09 《勐海镇曼袄村等4个村农特产品交易 市场建设项目》30%工程进度款 资金拨付前公示
- 2024-01-24 勐海镇2024年监测对象乡村公益岗 1月份工资发放公示
- 2023-12-27 《勐海镇曼短村委会曼赛回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30%工程预付款资金拨付前公示
- 2023-12-13 勐海镇曼搞村经营性资产建设项目3%质量保证金拨付前公示
- 2023-12-13 勐海镇曼短村仓储门面建设项目3%质量保证金拨付前公示
- 2023-12-11 《勐海镇曼袄村等4个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30%工程预付款资金拨付前公示
- 2023-12-05 勐海镇勐翁村冷库建设项目97%工程款拨付前公示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窗口>>公开目录>>机构职能>>
镇人民代表大会
来源 :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14
一、镇人民代表大会由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召开。
二、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
三、镇党委、人大、政府应提前成立筹备机构,组织人员起草《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及其他会议文件。
四、参会人员: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人大代表、列席人员、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各办负责人、站所负责人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五、会前组织代表学习视察,协助代表开展活动,指导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
六、会议主要内容:
(一)镇长作《政府工作报告》。
(二)人大主席作《人大工作报告》。
七、如有选举任务,必须先组织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