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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2
勐海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2016年8月4日)
一、起草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发展,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优化结构、激发活力、促进专业化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云南省教育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云教人〔2015〕5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草拟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2016年6月16日县教育局牵头起草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发至各乡镇学校征求意见。于2016年7月26日,在征求各乡镇中小学学校意见建议后进行修改和完善。于2016年7月28日,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征求意见。于2016年7月29日,县政府分管领导玉副县长召集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相关人员开会,就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起草情况听取汇报,我局一并将该实施方案呈玉副县长、张副主任审阅。8月4日,按照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意见建议,县教育局对实施方案进一步做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发请示上报政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参照《云南省教育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云教人〔2015〕53号)文件,共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交流范围对象及时间、交流轮岗方式、激励机制、保障措施六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明确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州教育领域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力争到2020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交流范围对象及时间。明确交流轮岗对象、具体要求、交流轮岗人员比例、特殊情况。
(四)交流轮岗方式。从交流原则、方式、程序方面,明确交流轮岗工作具体事项操作程序。
(五)激励机制。从提拔任用、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培养、生活补助、工作考核等方面明确交流轮岗人员激励保障以及对不执行、执行不力人员的惩罚措施。
(六)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部门职责、统筹兼顾、政策宣传、监督考核等方面强化交流轮岗工作保障措施。
现提交县政府研究,建议以县政府的文件发布该“实施方案”,并就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