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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公安局服务承诺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我是勐海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冯晓冬。我代表勐海县公安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服务承诺对办事环节和时限办结事项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及时办理,能够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的,尽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接待办事和来访,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律实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将各类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采取登报发布、互联网上公布、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信守承诺,坦诚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局政工监督室具体负责服务承诺的举报投诉。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决不允许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办事人对民警或公安机关各部门服务不满意的,可向县公安局纪委投诉,纪委接到投诉后进行受理,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对当事民警或部门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行为将依照《云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民警问责办法》的规定,坚决实行问责。
以上承诺,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监督电话:0691-5173507
承诺人:冯晓冬
二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