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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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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勐海县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的专门负责保护辖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国家林业局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察,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负责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采取林区治安管理的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和社会经济稳定。

3.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4.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情报中队、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森林警察一中队、森林警察二中队。

所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牢固树立主业意识,毫不动摇地抓好破案打击这个主业工作一是继续发挥拳头、尖刀作用,以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的思路,加大涉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及侦破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力争通过侦破、查处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大局的案件,彻底改变局部地区林区、社会治安面貌。二是根据上级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什么突出就整治什么,什么问题严重就打击什么的原则,主动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务必取得实效。

2.加强治安基础业务建设,夯实林区防控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紧盯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与生物安全领域,排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一系列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辖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持续加大情报线索的收集力度,集中力量破案攻坚,强化源头综合整治。二是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密切联系,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和情报线索共享机制,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共治新格局,履行好新时代的职责使命。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辖区内环食药知领域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确保全县社会环食药侦领域大局的稳定。

3.狠抓内部建设,提升森林公安软实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治国思想,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着力锻造公安铁军。是从严治警,强化队伍管理,全面提升队伍实力,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队伍。三是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和没有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处不纠正不上报是渎职的理念。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队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监督及作风纪律专项督查,持之以恒的纠正四风。建立完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经常性开展队伍研判分析,进行日常交心谈心,加强对民警、职工、辅警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解决苗头隐患问题,保正队伍纯洁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车辆0辆。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21万元,下降4.9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职业年金由财政代编,未单独进2024年部门预算以及公积金基数下调导致2024年预算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4.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4.7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0.21万元,下降4.9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职业年金由财政代编,未单独进2024年部门预算以及公积金基数下调导致2024年预算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4.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32万元,下降5.5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职业年金由财政代编,未单独进2024年部门预算以及公积金基数下调导致2024年预算数减少;项目支出3.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4万元,下降4.2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未将三代手续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91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5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医疗支出中的大病险和工伤险。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482.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维修(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以及公车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36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0万元,下降53.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20人次。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接待标准等规范,严格控制单位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20万元,较2023年减少20万元,下降53.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勐海县公务用车购置费统一由勐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33.61万元,比上年减少4.52万元,下降11.85%,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压减公用经费15%。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11.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2万元,固定资产293.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24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64200111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911100978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