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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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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勐海县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的专门负责保护辖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国家林业局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察,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负责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采取林区治安管理的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和社会经济稳定。

3.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4.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情报中队、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森林警察一中队、森林警察二中队。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和生态优先理念,严守环境质量安全底线、生物多样性防线,结合年度任务高标准推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

2.完善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严打涉林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等涉林违法犯罪,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加强林草基层基础工作,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排查林区治安隐患,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根据公安重点工作比照需要完成案件任务,针对传统涉林类案件线索来源少,工作办法针对性不强,民警少、辖区范围大,部分辖区线索收集不到位等因素,确定工作方向为以传统涉林类刑事案件为重点,加大盗伐、滥伐、林区内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非法持有枪支进行猎捕行为查处力度。确定工作重点加大涉边、涉保护区、涉野生动物高频活动区为重点的乡镇、村寨进行宣传、打击、治理工作。依托辖区内派出所地熟、人熟、情况熟的特点,主动积极与乡镇派出所形成打击涉林犯罪行动攻坚专门力量,与刑事侦查、网安、技术侦查等专业技术部门开展涉林大数据工作共建、共享模式,从源头线索获取、扩线深挖、精准打击、宣传防范多手段做到涉林违法犯罪的高质、高效打击。加强与各乡镇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林业站、村委会、天然林管护站、保护区管护站等相关林业管护部门沟通协作,探索新型生态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创建多渠道、共监、共管、共治工作模式,不定期对林区开展武装巡护,依托乡镇派出所、村民小组、村委会民兵队伍触手多,不断挤压涉林犯罪空间,提速、提质、提效齐抓共管,不断推进平安林区建设。

3.深入实施河湖警长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重点围绕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案件,强化线索排查,深入排查非法占用农用地采砂犯罪线索。强化部门协作,推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为重点,增加巡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辖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4.严打环食药领域突出犯罪,提升打击整治效能。紧密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向引发危害食品安全、涉医疗美容和侵权假冒领域犯罪等环食药领域突出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确保环食药领域安全稳定。

5.突出破案攻坚,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重点针对三无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学校周边、农村集镇、城市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密切关系民生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检查。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等重点指标进行检查抽查。充分发挥派出所民情清、辖区熟的职能优势,通过各种方式广辟情报线索来源,严打危害食品、药品犯罪行为。

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勐海营商环境。紧盯各类可能危害茶企、消费者权益的乱象,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打茶叶市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7.主动履职,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侦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8.强化沟通协调,完善行刑衔接。健全环食药知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食品药品、森林草原、农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水事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形成打击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的强大工作合力,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好西双版纳州关于环食药知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七部《办法》,加强与行政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强化协作联动,不断推动《办法》的有效实施,切实形成打击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强大合力。

9.坚持全面从严,切实强化使命担当。坚持严管厚爱,坚决确保队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保持求真务实的态度,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不断提升综合能力,切实维护全县生态安全新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 17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4.06万元,增长77.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经费206.23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中的基本支出,而去年此项经费是单独做的项目库,未纳入年初预算批复以及本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标准由上年的0.72万元/人提高到1.00万元/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4.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4.9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4.93万元(本级财力604.9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64.00万元,增长77.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经费206.23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中的基本支出,而去年此项经费是单独做的项目库,未纳入年初预算批复以及本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标准由上年的0.72万元/人提高到1.00万元/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4.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604.9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06万元,增长77.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经费206.23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中的基本支出,而去年此项经费是单独做的项目库,未纳入年初预算批复以及本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标准由上年的0.72万元/人提高到1.00万元/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68万元,项目支出3.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4.00万元,增长77.44%。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6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0.75万元,增长76.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经费206.23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中的基本支出,而去年此项经费是单独做的项目库,未纳入年初预算批复以及本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标准由上年的0.72万元/人提高到1.00万元/人。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6%,2022年预算增加255.61万元,增长83.0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经费206.23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中的基本支出,而去年此项经费是单独做的项目库,未纳入年初预算批复。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4%,比2022年预算增加5.60万元,增长17.6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标准由上年的0.72万元/人提高到1.00万元/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从2022年起退休人员归口养老中心管理,统筹外工资统一由财政代编,未单独进部门预算。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1%,比2022年预算减少0.46万元,下降41.8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计划采购的办公设备数量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项目3个,安排3.25万元,如: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3.25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单独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费用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行政单位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6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8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493.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维修(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以及公车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8.21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6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3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4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元(其中:基本支出1.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2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手续费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4.29万元(其中:基本支4.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0.06万元。增加0.06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其他收入个税手续经费单独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56万元,增长50.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计划采购复印纸一批和碎纸机2台。(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0万元,较2022年减少2.20万元,下降95.65%,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2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接待标准等规范,严格控制单位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20万元,较2022年增加2.20万元,增长6.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车辆均使用年限较长,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为3辆,因上年无新购车辆编制,故本年计划报废1辆后在新购入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0万元,较上年增加2.20万元,增长14.6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车辆均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增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37.89万元,比上年增加4.90万元,增长14.8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标准由上年的0.72万元/人提高到1.00万元/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46.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26万元,固定资产319.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单位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州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64200111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7091509046.xlsx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