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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

我县“三举措”选好用好扶贫工作队员 扶贫攻坚 第64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2

 

 

“三举措”选好用好扶贫工作队员

 

    在脱贫摘帽攻坚战中县着力加强扶贫工作队员选派、管理和激励工作,通过“三举措”选好用好扶贫工作队员,着力创造条件在脱贫攻坚一线锻炼干部、识别干部、展现风采,为实现决战决胜2016年脱贫摘帽目标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精心选拔,在“派准”上用力。县抽调扶贫队员时,明确提出了“政治思想强、业务技能精、善做群众工作、工作作风务实”的标准,严把扶贫队员选派关,对各单位选派的扶贫队员进行全面考察,条件不符合一律不得派出。坚持向精准聚焦,全面统计全县机关会听会讲少数民族语言的干部职工,建立了650名懂少数民族语言机关干部职工数据库,按照“每支工作队至少有1名工作队员懂民族语言”的要求组建62支民族脱贫工作队,并明确帮扶责任,增强派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强化督导,在“严管”上着力。制定《勐海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勐海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职责》《勐海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考勤管理办法》《勐海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订立了工作规矩和责任清单。在驻村扶贫工作队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纳入乡镇党委和村党总支管理。从严落实《召回办法》,抽调16人成立了4个专项工作督导组,每月就扶贫方案落实、人员在岗在位、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开展季度综合测评,对扶贫工作队员不在岗情况进行全县通报,责令整改。对制度坚持不好、工作推进不力的4名扶贫工作队员坚决按召回办法召回。同时,对6家扶贫工作开展不力的挂钩单位和履职不力的扶贫工作队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是激发动力,在“鼓劲”上发力。对履职较好、精准扶贫业绩显著的扶贫工作队员,及时纳入后备干部库,在干部任用上优先考虑。今年以来,先后有4名扶贫工作队员被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足额保障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发放驻村扶贫补助,激发工作内动力。扶贫工作队员充分发挥好村情民意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富民强村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生态建设组织员、制度建设督导员、组织建设指导员的“七大员”工作职能截至9月4日,组织召开党员会议、上党课179次,召开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例会136次撰写民情日记1635篇,报送信息简报314篇,发放宣传资料5406册,张贴标语483条排查调解纠纷85起,为民办实事360件提出帮扶措施2860条,支持项目86个,争取投入各类资金及物资(折合)5376万为脱贫攻坚作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