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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作者 :党政办 来源 :党政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1-19
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打洛曼佧小组农户农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户主:
你户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在你们与打洛镇打洛村委会曼佧村民小组农户租用的农用地范围内擅自违法建设彩钢大棚等建筑物、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打洛镇人民政府责令你户立即停止建设,并于送达本决定书之日起3天内自行拆除违章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打洛镇人民政府将对你户在曼佧村景洛路地段擅自违法进行建设的施工现场进行查封,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
如果不服从本决定,可以依法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勐海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执行。
打洛镇人民政府
2018年 1月16日
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存根)
打洛曼佧小组农户农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户主:
你户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在你们与打洛镇打洛村委会曼佧村民小组农户租用的农用地范围内擅自违法建设彩钢大棚等建筑物、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打洛镇人民政府责令你户立即停止建设,并于送达本决定书之日起3天内自行拆除违章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打洛镇人民政府将对你户在曼佧村景洛路地段擅自违法进行建设的施工现场进行查封,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
如果不服从本决定,可以依法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勐海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执行。
打洛镇人民政府
2018年 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