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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局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勐海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报告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07
勐海县财政局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勐海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财会〔2020〕88号)文件要求,勐海县财政局、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海县税务局于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对我县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检查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
我县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不低于20%的比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随机抽取了2个检查对象,分别是勐海博昊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恒文财税咨询有限公司,财政、市场监管、税务三方各自在系统上抽取了1名检查人员,组成了3人联合检查组,于11月23日、24日到抽取机构进行了实地联合检查。
1. 勐海博昊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此代理记账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是我县最早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为总部机构;现有专职从业人员19人,其中具备中级职称的2人,初级职称的4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现有193个代理客户;1—10月份代理记账业务收入148万元,其中上半年代理记账业务收入67万元。
2. 恒文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此代理记账公司成立于是2019年5月,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为总部机构;现有专职从业人员3人,其中具备中级职称的1人,初级职称的1人;现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有25个代理客户;1—10月份代理记账业务收入7万元,其中上半年代理记账业务收入3.2万元。
二、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为基础,实地检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查阅了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等有关材料。
经检查的2家代理记账机构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都取得合法的执业资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记账;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系统报备工作,会计工作人员均参加继续教育;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了委托代理记账合同,与本公司员工签订了用人劳务合同;能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勐海博昊财务执业质量相对较高,对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掌握透彻,账务处理恰当。未发现偷税漏税、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但是,检查中也发现在管理制度、委托业务合同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代理记账机构风险性较大。
代理记账机构委托单位主要是中小企业,大部分处于创业前端,这些企业负责人对财务税务的法律法规认识淡薄,只图自己企业利益,不重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及会计法的规定,公款私存私借、白条抵库严重,各类票据多,收支凭证乱,代理记账机构在运作中与委托单位对接困难,三番两次指出委托单位手续不完整、票据不合等问题,并且存在较大风险。
(二)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更换频繁,影响业务操作和发展。
代理记账的门槛不高,市场同行从业人员较多,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技能不熟悉,低价竞争,对业务操作和发展有较大影响。比如日常税务办理工作中,代理客户的税务登记信息中,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信息变更不及时,造成税收管理员在处理日常问题时联系不畅,企业申领发票时人员信息不对,造成无法及时取得发票。另一方面,代理记账在税务系统中要及时变更税务登记信息,否则,若财务公司不代理企业记账后人员信息没变会影响当事人信用。
(三)完善健全的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代理记账机构对委托单位的会计档案只是短期存放(1年)就移交客户,所以代理记账机构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保证代理客户财务资料分类、完整存放保存。
四、工作建议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根据本单位情况进行整改和完善。
(一)继续加强内控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财务工作的管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加以落实,明确经济责任,真正做到有章可循。一是根据委托单位性质制定相应符合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核算流程并组织实施;二是严格执行复核检查制度,健全会计档案移交,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增强法律风险意识,签订规范的书面委托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按照制度规范按要求上墙,比如代理记账业务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流程图等。
(二)重视提高代理记账会计从业人员素质。
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熟练的业务水平是代理记账会计人员必备的素养,必须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代理记账机构要鼓励组织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自觉地采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系统掌握和更新有关财税法规、准则制度、风险控制、信息技术等各方面的知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工作水平。
总体来讲,我县此次联合抽查的两家代理记账机构基本能够按照行业规范自律开展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最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机构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我们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必须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才能开展代理记账业务,通过社会监督,规范持证上岗,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业务。
勐海县财政局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勐海县税务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