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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警惕以“解债服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全县广大群众:
近年来,非法集资新类型、新手段层出不穷。最近,又出现了一种以“化解债务”为名,变相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骗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解债类”非法集资是以“债事服务”“债务化解”“解债咨询”等“解债”为名的非法集资行为,典型集资手法为:不法分子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持续现金流并定期返还收益,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权人、债务人钱财,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
对此,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警惕以“债事服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全文分析指出了三类表现形式。
一是打着“债事咨询”“化解债务”旗号。所谓债事服务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二是承诺高额回报。宣扬低风险、高收益,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完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
三是大肆宣传造势。此类机构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制度,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甚至设立仿冒银行的经营网点误导公众,快速扩张吸收资金规模。
此类所谓的债事服务机构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广大群众需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防止上当受骗。
相关案例:
重庆警方破获一假借解债服务非法集资案,抓获45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14亿!
2021年4月,重庆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重要线索,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指导下,江北、南岸区公安分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经查,以刘某、王某、龚某、敖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9年7月以来,相继在渝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权行普惠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在未经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解债”为幌子,每单按照解债金额的10%收取咨询服务费,同时按1年、2年、3年的解债期限分别向客户收取50%、30%、20%的履约保证金。在“解债”过程中,上述相关公司和客户签订《咨询服务协议》、《权益转让合同》,宣传能向债权人提供房产、履约保函、黄金、商业承兑汇票等作为抵押保证,累计非法吸纳资金14亿余元,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专案组循线深挖,发现刘某等人从非法吸纳的资金中攫取巨额利益,用于个人挥霍、其他项目投资返利、房地产投资等。刘某等人向投资人承诺的所谓高收益,是用后面参与者的本金支付前面参与者的本息,经营模式具有“借新还旧”特征,其资金实力无力支撑承诺的高额收益。
2021年7月,专案组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后经检察机关批准,重庆警方依法对刘某、王某等3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风险提示:
勐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投资时要做到“三看一坚持”:
一看有无金融业务许可证。金融是特许行业,从事投融资等金融活动应当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
二看收益的合理性。非法集资往往宣传高于银行利率几倍的高收益、高利息、高回报,突出不法金融产品的高收益,诱惑投资。
三看宣传内容。金融类广告宣传中不得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
四要坚持依法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广大债权人、债务人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不受所谓的“解债服务”机构(平台)蛊惑。
非法集资方式和噱头越来越多,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如您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举报电话:0691-5123117
报警电话:0691-5125179
举报邮箱:mhxjrb@163.com
举报地址:(县金融办)勐海县勐海镇景养路85号
勐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