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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公告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03
根据《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海审报〔2022〕3号)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勐海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责任。勐海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看作是对财政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各项整改工作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安排,由分管领导监督具体整改情况,及时召集各相关股室负责人,积极联动相关单位,分析研究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提出的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正视问题,对标对表狠抓整改。勐海县财政局始终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整改工作,直面问题和矛盾,按照整改要求,迅速行动,主动落实整改责任,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对账销号。
二、整改情况
(一)勐海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 部分疫情防控资金指标下达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部门30日内未提交资金分配函导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可能存在拨付不及时的采取工作提示函给予提醒,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拨付。
2. 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财政贴息结余资金闲置3.3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管理,已组织补助资金执行期满后的清算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3.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相关规定,合理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4. 超范围使用预备费,涉及金额2 132.2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预算法》预备费使用管理规定,根据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动支预备费。
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活期存款低于标准,涉及金额46.0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社保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确保实现社保基金增值保值。
6. 权责发生制事项未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涉及金额3 778.6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预算法》第58条“各级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实行收付实现制。特定事项已按国务院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有关情况,在编制《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
7. 扩大资金开支范围,使用大型库区基金征管工作经费,涉及金额80 245.88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审计要求进行账务调整,并将扩大开支范围资金缴回国库。
(二)勐海县本级财政2020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 2020年度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涉及金额3 482.6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强化非税收入资金及时足额缴库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对暂未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库的,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加快资金入库速度。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规模较大,调整金额97 54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追加预算指标金额过高,涉及金额2 04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格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追加、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
4. 上级补助资金未在收到后的30日内下达,涉及金额
6 291.6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部门30日内未提交资金分配函导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能及时拨付的采取工作提示函给予提醒。
5. 年初预算资金未在当年9月30日前下达,涉及金额898.8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专项资金请拨进度。确实无法执行的预算资金项目,给予预算调整通知。
(三)2021年勐海县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 部分直达资金下达不及时,涉及金额3 465.8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主动出击,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动,收到资金文件后,及时通知单位落实项目,并做好项目库录入,确保直达资金30日内下达。
2. 未单独发文下达部分直达资金,涉及金额152.9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积极开展自查,做到立行立改,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文件关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单独发文下达直达资金,分别列示资金来源……”的规定,已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单独规范发文下达直达资金。
3. 部分直达资金未及时产生效益,涉及金额2 215.9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不定期通报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确保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使资金及时产生效益,直接惠企利民。
4. 一体化”平台部分直达资金标识不够准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及时向上反馈直达资金标识不精准问题,确保后续工作中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准确无误,精准统计直达资金明细。
(四)勐海县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增量资金”建设项目(勐宋曼吕、糯有村)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1. 存在工程量多计、套用定额不合理、材料价偏离市场价等情况,导致多计工程价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过认真细致核对后,对工程结算多计造价进行扣减,严格按照竣工结算审定金额对工程进行最终核算。
2. 未按批复内容建设实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吸取教训,强化纪律约束,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 存在多付监理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照审计要求将多付监理费缴回国库。
4. 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项目已竣工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