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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3-18

勐海县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根据“三公”经费决算数的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勐海县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1万元,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勐海县财政局无该项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勐海县财政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运行费24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减少0.5万元,下降2%,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勐海县财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减少0.5万元,下降1.81 %,主要用于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勐海县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勐海县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52

51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7.5

2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4.5

24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

24.5

24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