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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2016年三公经费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3-30

勐海县县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县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355.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14.4万元,公务接待费1038.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勐海县县本级根据各预算单位报送的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单位是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办公室。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勐海县县本级根据各预算单位报送的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6万元,比上年减少64万元,下降25.6%;公务用车运行费1128.4万元,比上年减少9.8万元,下降0.01%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勐海县县本级根据各预算单位报送的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38.4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0.03%

 

附表:勐海县县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