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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设工程综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09

2017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流程.doc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委托书.doc
求 职 (聘用) 登 记 表.doc
人事代理考核登记表.doc
人事代理委托书.doc
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doc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委托书.doc

 

 

 

 

 

 

 

 

 

 

 

 

 

 

海建字〔201789

 

 

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设工程综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建设、环保、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林业等综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建设、环保、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林业行业相关专业(参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的县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中具备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或推荐范围之内。

二、评审条件

(一)技术员评审条件。建设、环保、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林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专科毕业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二)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建设、环保、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林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

2. 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包括正反面);

3. 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资料(教育部门核发的全部所有学历认证或者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

4. 经州、市(县)劳动执法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 获奖证书(履职期间获得的奖)复印件;

    6. 任现职以来聘任书复印件(履职时间不得中断);

7.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5年学分,时间不得中断);

8. 资格证书复印件(任现职的资格证书);

9. 2017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于20175月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为2017417日至430日。

五、评审材料要求

(一)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按初审、复审两个程序进行。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仅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复审将对申报人所提供各类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

县人社局、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对资格审查及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返还,评审材料中只留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在资格评审表自我鉴定栏中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资料、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笔签名。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将录入诚信系统,三年内不得报名评审。

(四)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并代理推荐申报事宜;人事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审核签章申报评审。

(五)申报人员须按《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要求认真组织和装订材料,材料准备完成后,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六)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评审人员材料不予返还。

(七)各有关单位请按标准要求填写2017年资格评审名册(U盘报送Excel电子表格),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材料装袋后,由单位指定专人报送至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八)因近年来申报人员众多,各单位和个人应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未尽事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玉喃叫,15087658222;王丽琼,512414413887928576

 

附件:2017年建设工程综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相关资料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48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48日印